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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政制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在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局長缺席期間)的口頭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僱員因工受傷、死亡或患上職業病等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3年,每年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引致受傷、死亡,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明的職業病,而由僱員本人或其家屬向有關僱主索償的個案數目和涉及的金額,請按行業列出分項數字;當中成功向僱主追討賠償的個案數目佔上述個案總數的百分比,以及其他個案未能成功追討賠償的原因;
(二) 政府向上述未能成功索償的人士提供甚麼協助;及
(三) 有沒有檢討推廣職業安全工作的成效,以及會不會考慮加強宣傳,以增加辦公室行政人員的職業安全健康知識?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2006年,勞工處接獲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呈報的工傷及職業病索償個案總共有50,235宗,截至今年4月30日有42,767宗成功追討總值$403,509,399的補償。呈報的個案數目在2004年及2005年分別為46,587宗及47,478宗,截至今年4月30日分別有45,549宗和45,082宗成功追討,所涉及的補償金額分別為$844,760,617和$664,343,598。按行業分類的分項數字載列於附表一至附表三。
截至2007年4月30日為止,就上述於2004年、2005年及2006年呈報的個案,已分別有97.8%、95.0%及85.1%的索償人士成功追討補償。有些個案需要較長時間解決,故此成功追討補償的比率會隨�荇伅’蚍W加。
在某些索償個案中,由於僱員因需要放取較長的工傷病假,銷假及判傷手續尚未完成,所以勞工處未能發出補償評估證明書。此外,亦有一些個案涉及對補償責任的爭議,由於法院需排期審理,故此該等個案尚待解決。
至於有部份個案的索償人士未能成功追討僱員補償,主要的原因在於個案經法院裁定並不存在僱傭關係,或僱員經法院裁定並非在受僱工作期間因工遭遇意外以導致受傷或死亡。
(二) 對於尚未能成功追討補償的個案,如果僱主是因為對工傷個案有爭議而拒絕承擔補償責任,勞工處會作出調查並向僱傭雙方解釋《僱員補償條例》的有關規定,協助雙方解決分歧。如果爭議仍未能解決,勞工處可以將個案提交至區域法院裁決。勞工處會協助有關僱員,因應其意願轉介僱員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或直接向法院提出工傷補償申索。
如果僱員有財政或其他問題,勞工處會轉介有關個案給社會福利署及有關服務機構提供協助。
(三) 政府一直致力改善在職人士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我們亦不時檢討有關策略,確保我們可以透過執法、教育和推廣,控制在工作時產生的危害。我們對這三管齊下的策略取得良好的成果,感到鼓舞。
過去十年,香港整體的職業安全及健康表現有明顯改善。職業傷亡數字由1997年的62 776宗下降至2006年的46 937宗,減幅達25.2%;而每千名僱員計的職業傷亡率則由1997年的24.9下降至2006年的18.4,減幅達26.2%。
在工業界別方面,工業意外數字亦由1997年的43 305宗下降至2006年的17 286宗,減幅達至60.1%;而每千名僱員計算的工業意外率則由1997年的59.6下降至2006年的31.5,減幅達至47.2%。
建造業意外數字的減幅更為顯著。工業意外數字由1997年的18 559宗下降至2006年的3 400宗,減幅高達81.7%;而每千名僱員計的工業意外率則由1997年的227.4下降至2006年的64.3,減幅達71.7%。
政府亦非常重視辦公室僱員的職業安全和健康。我們會繼續透過推廣和宣傳活動,提升僱員的安全意識。我們亦會透過派發宣傳刊物、在電視及電台播放宣傳短片及聲帶、在流動宣傳媒體播放宣傳片、報章刊登特稿、舉辦巡迴展覽及安全研討會等活動,宣傳有關的職安健訊息。
我們亦有派遣職業健康人員到有關機構舉辦健康講座。此外,我們更製作了一套名為「勤運動 工作醒」的光碟及小冊子,免費提供給辦公室僱員,鼓勵他們多做運動,紓緩筋肌疲勞,預防患上肌骨骼疾病。
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