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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在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缺席期間)今日(五月三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余若薇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若干類車輛的資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屬下列種類的車輛現時的登記數目:
下列許可車輛總
任何許可 重的車輛數目:
車輛總重的 15至24 超過24
車輛種類 車輛數目 公噸之間 公噸
******** ***** **** ***
(i) 專營巴士公
司車隊中的巴士
(ii) 上述(i)項
以外的巴士
(iii) 中型貨車
(iv) 重型貨車
(v) 拖車
(vi) 特別用途車輛
(二) 上述第(一)項提及的各類車輛的下列資料:
(i) 在二○○五及二○○六年每年的估計行程距離(公里),
(ii) 每種空氣污染物的排放因子(每公里計),及
(iii) 在二○○五及二○○六年每年的廢氣排放量佔總車輛廢氣排放量的分額(以百分率表示)?
答覆:
主席女士:
截至二○○七年五月,各類已登記的車輛總數,以及按相關許可車輛總重分列的數目如下:
下列許可車輛總
任何許可 重的車輛數目:
車輛總重的 15至24 超過24
車輛種類 車輛數目 公噸之間 公噸
******** ***** **** ***
(i) 專營巴士 5,887 5,282 0
(ii) 非專營巴士 7,568 1,686 0
(iii) 中型貨車 42,718 31,461 0
(iv) 重型貨車 3,429 0 3,429
(v) 拖車 20,507 90 20,376
(vi) 特別用途車輛 1,178 194 76
專營巴士、非專營巴士及貨車在二○○五及○六年的行程距離的估計如下:
行程距離(百萬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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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年 二○○六年
***** *****
專營巴士 513 513
非專營巴士 333 359
貨車* 1,333 1,347
*包括重型貨車、中型貨車、由貨車拖曳的拖車及特別用途車輛。
由於環境保護署使用一個全面的廢氣排放估算模型以計算車輛的的廢氣排放量,而非採用排放因子的方式計算,因此該署並沒有為各類車輛定出排放因子。根據二○○五年最新的排放量數據,專營巴士、非專營巴士及貨車佔每年道路車輛總排放量的百分比如下:
可吸入 揮發性
懸浮粒子 氮氧化物 有機化合物 一氧化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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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營巴士 5% 10% <5% <5%
非專營巴士 5% 5% <5% <5%
貨車* 55% 55% 15% 5%
*包括重型貨車、中型貨車、由貨車拖曳的拖車及特別用途車輛。
完
2007年5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