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教統局就中學過剩教師五年過渡期安排發表聲明(只有中文)
***************************

  就新聞界查詢新高中學制過剩教師的五年過渡期安排,教育統籌局(教統局)今日(五月十九日)發表以下聲明:

  教統局發言人表示:「本局官員今日及昨日分別與多個學校議會及教育團體代表會面,就資助中學因採用新高中學制修訂的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可能產生的過剩教師,以及相關的五年過渡期安排交換意見。」

  他解釋,在新高中學制下,所有學生都有機會完成整整六年的中學課程,這將增加中學教師的職位;而當新舊學制並行時,更加需要額外的教師。然而,個別學校可能會因為採用新修訂的教師與班級比例而產生過剩教師。

  教統局向與會代表重申,於二○○五年發表的《高中及高等教育新學制》文件(第11.26段)已清楚說明,給予中學五年過渡期安排,是讓學校以自然流失的方式,吸納因新高中學制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過剩教師。有需要的中學可以在新高中學制推行之前或之後的兩年內,即由二○○七年九月至二○一一年九月之間開始計算,並持續五年,逐步處理有關問題。

  發言人續說,教統局與教育界就推行新高中學制進行了坦誠的溝通,並已就五年過渡期安排的彈性達成共識。五年過渡期安排除了適用於原定的情況,即因新高中學制修訂教師與班級比例而出現的過剩教師,亦會按個別個案進一步適用於以下情況:

* 如果學校在現行學制下的中六及中七班級總數比預期新高中學制下高中三的班級數目為多,以致班級數目需要調整,例如由現時的4-4-4-4-4-3-3(共二十六班)調整為新高中學制下的4-4-4-4-4-4(共二十四班),當中產生的過剩教師亦可在五年過渡期內按自然流失的方式處理。

* 如果學校在實施新高中學制時受到校舍教學空間限制,以致有實際需要調整班級結構,校方可就此特殊情況提出申請,要求有五年過渡期,以處理因此而產生的過剩教師。教統局會因應學校的個別情況,統一審理申請。

  教統局將於短期內發出通告,通知學校五年過渡期內過剩教師安排的細節,以便學校盡早作出人手計劃。

  至於學校因學生人口下降縮班,或因師資與科目不配對而出現的超額教師情況,則會分開處理。事實上,教統局已撥備了五億二千萬元推行「資助中學教師提早退休計劃」,讓有需要的教師作出選擇,紓緩超額教師的問題。

  發言人同時澄清,教統局無意在學生不足的地區,把中學的中一班數劃一減至四班。他解釋,如果一些較受家長歡迎的中學純粹因為區內學生不足,而要減少班數及收生人數,家長安排子女入讀這些學校的機會便會受到影響。



2007年5月19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20時01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