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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八鄉水盞田村利達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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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秀成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得悉位於八鄉水盞田村內已有過百年歷史的利達橋正面臨原來外觀遭破壞,甚至被清拆的危機。古物諮詢委員會雖已評定該橋具有鄉郊文化色彩,但卻沒有提出任何保存方案。此外,部分在跑馬地一墳場內的戰時軍人墓碑由於欠缺適當保養而出現損毀的情況。關於為文物、古蹟及歷史建築物評審及保育,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根據現行文物保護政策,古蹟或歷史建築物是否包括具有歷史價值的墓碑等文物;

(二)過去五年,有否就墓碑等文物進行評級;若有,曾獲評級的墓碑的數目;若否,原因為何;

(三)並未將利達橋列為一級、二級或三級歷史建築物的原因;及

(四)有否機制讓市民就古蹟的評級提出上訴;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及(二)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古物事務監督(即民政事務局局長),如認為某一地方、建築物、地點或構築物因具有歷史、考古或古生物學意義而符合公眾利益,可徵詢古物諮詢委員會(委員會)意見,並獲得行政長官批准後,藉憲報公告宣布該處為法定古蹟,以作保護。

  過去五年,古物事務監督並無就有關宣布墓碑為法定古蹟事宜諮詢委員會。並且,委員會在以往五年主要集中於歷史建築物的評級,沒有為墓碑進行評級。

(三)利達橋為元朗水盞田村大部分居民出入的主要通道,古物古蹟辦事處會繼續與村民及相關部門磋商有關評級事宜,及研究是否有一個保存利達橋的長遠可行和為當地村民接受的方案。

(四)除法定古蹟外,委員會亦曾為全港497幢文物建築進行評級,按其文物價值列為一級、二級或三級建築物。文物建築評級機制是委員會設立的內部參考機制,沒有法定效力。評級的目的,主要是識別文物建築的文物價值。如公眾對委員會的工作有任何意見,歡迎向委員會或透過其秘書處提出。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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