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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將軍澳厚德街市火警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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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慧卿議員有關將軍澳厚德街市火警事件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領匯管理有限公司(領匯)旗下的將軍澳厚德街市於本年三月二十九日發生火警,事發後逾一個月仍未重開。不單受影響的商戶頓失生計,附近的居民購物亦感十分不便。就此,行政機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會不會成立獨立委員會,調查火警成因及事故的責任誰屬;若會,詳情為何;若不會,原因為何;

(二) 有否接獲受影響的商戶及其員工要求緊急發放恩恤援助;若有,個案的數目及處理這些個案的詳情;

(三) 房屋委員會將該街市移交領匯之前一年及之後,消防處有否派員到上址巡查;若有,巡查的日期和詳情;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 鑑於有關的街市的整體承租商在火警發生前曾向消防處通報該街市的消防灑水系統因裝修工程而需暫停,消防處有否向該承租商發出指引,或要求承租商在有關期間採取措施,以應付突發事故?

答覆:

主席女士:

  就問題的四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在撲滅火警後,消防處人員隨即在火警現場進行初步起火成因調查。由於沒有發現任何可疑或不尋常之處,因此消防處並沒有成立專案小組調查火警成因。然而現場主管已按一貫程序調查火警成因。鑑於火警發生地點遭嚴重焚毀,以及火警發生時沒有目擊證人可提供資料,所以未能掌握足夠證據以確立該火警的真正起因。因此把火警成因列為「起因不明」。

(二) 在這次火警中,有部份受影響的商戶及其員工,由於暫時未能復業,家庭經濟陷入困難,因此西貢民政事務處為個別有經濟困難的受影響家庭,發放華人慈善基金一次過的現金援助,以解他們燃眉之急。直至二○○七年五月十一日為止,西貢民政事務處共接獲200個申請個案,並已批核其中128個個案,共發放援助金$300,000元。至於餘下的申請個案,西貢民政事務處仍在處理當中。此外,西貢民政事務處亦因應13個個別申請者的要求,將他們的個案同時轉介給社會福利署跟進。

(三) 現時,消防處不會就物業的業權轉變作出特別的巡查。在房屋委員會於二○○五年十一月把厚德街市分拆出售之前和之後,消防人員均如常到各公共屋h商場及街市進行巡查,視察消防裝置及設備入水口、消防栓、消防車輛緊急通道等,以便前線人員熟習有關商場及街市的環境。在巡查時,他們亦會確保該等樓宇的逃生通道暢通無阻和沒有其他違反消防法例的事宜。根據消防處的紀錄,在發生厚德街市火警當日前半年(即二○○六年十月一日至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消防人員巡查了厚德h、街市及商場共13次,詳細日期如下: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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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0月7日
2006年10月20日
2006年10月25日
2006年10月31日
2006年11月7日
2006年11月24日
2006年12月21日
2006年12月26日
2007年1月4日
2007年1月13日
2007年2月11日
2007年3月1日
2007年3月5日

(四) 根據現時消防處與香港註冊消防工程公司商會的協議,當樓宇消防裝置因進行修理或保養而關閉時,消防裝置承辦商(包括在上述街市進行相關工程的承辦商)均需採取以下的措施,以確保消防安全:

* 應該盡量於展開修理工程前七天通知消防處;
* 需事先將有關工程及相關的臨時措施通知居民、佔用人和物業管理公司;
* 應該盡量在修理或保養工程動工前將水箱注滿;
* 應該盡快完成修理或保養工程,以減少影響消防裝置的正常運作;
* 應該盡可能分期進行修理工程,以避免長時間關閉整個消防裝置系統,確保樓宇的部分消防裝置仍然可以運作;及
* 如果需要關閉整個消防裝置系統,需在適當位置放置備用設備(例如滅火筒),並因應情況將有關安排通知消防處、居民、佔用人和物業管理公司。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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