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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小學使用環保飯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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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五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蔡素玉議員的提問所作的答覆:

問題:

  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在上月十八日的立法會會議上回覆本人的質詢時表示,在二○○四至二○○六的三年,全港小學每年分別使用約6,000萬、4,750萬和3,400萬個即棄飯盒。局長亦表示,過往三年,學校使用即棄飯盒有明顯的下降趨勢,顯示有關的工作已見成效。然而,據本人了解,雖然不少飯盒供應商已轉用環保飯盒(或稱可再用飯盒)盛載學童的膳食,但絕大部分使用過的飯盒仍然沒有被循環再用,而是被棄置於堆填區。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二○○四至二○○六年,每年全港小學使用了多少個飯盒,當中即棄飯盒所佔的百分比、環保飯盒的數目,以及在學校或飯盒供應商工場經過清洗後再用或被運往堆填區棄置的環保飯盒各有多少;及

(二) 有沒有監管飯盒供應商,以確保回收的環保飯盒會清洗再用,而不是棄置於堆填區;如果有監管,詳情是甚麼;如果沒有監管,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根據環境保護署(環保署)的估計,在二○○四至二○○六年,全港小學每年分別使用約7,950萬、8,050萬和8,200萬個飯盒。當中『即棄』飯盒約佔75%、 59%和42%。

  根據環保署的定義,飯盒主要分「即棄」和「可再用」兩大類。顧名思義,「即棄」飯盒包括所有最終用一次就會被棄置的飯盒,用料一般為發泡膠或聚丙烯(Polypropylene),也有小量由可生物降解的植物纖維所製成。「可再用」飯盒,常見的以堅固耐用膠料製成,適合重複清洗使用。視乎學校是否採用中央派飯的午膳模式,「可再用」飯盒亦可由其他盛器,如盤、碟及碗所代替,並在即場清洗消毒,否則由飯盒供應商取回至其廠房清洗消毒後再用。

  環保署有關「即棄」飯盒的估計,已包含所有類別的「即棄」飯盒。在這方面,現時學校多已採用聚丙烯飯盒,代替發泡膠飯盒。但無論是哪一類,都不適宜清洗使用,所以同歸於「即棄」一類。同樣道理,以植物纖維製成的飯盒,雖然可以生物降解,比發泡膠或聚丙烯製成的即棄飯盒較為可取,但仍屬「即棄」飯盒,遜於可重複使用的一類。現時本港有一間回收商,每天收集約三萬個聚丙烯飯盒循環再造,約佔所有「即棄」飯盒的17%,其餘的基本上都會被棄置於堆填區。

  至於「可再用」的飯盒/盛器,根據環保署的定義,它們都必須以堅固耐用的物料所製成,除了有一小部分因正常損耗而需作為廢物處理外,其他都不會被棄置於堆填區。

(二) 環保署理解學校可能誤以為以發泡膠以外的物料所製成的飯盒,便是「環保」飯盒,而忽略其是否真正「可再用」,或已確實被回收循環再造,所以已透過指引和不時舉辦的講座向學校提供正確的訊息。環保署並會繼續加強這一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學校採用真正的「可再用」飯盒或盛器服務。我們亦會進一步鼓勵學校因應校舍的客觀環境,嘗試全面或有限度採用中央派飯及即場清洗的午膳模式。事實上,確有一些學校能夠克服空間不足的限制,採用綜合的午膳供應模式,讓至少一部分學生通過輪流分批的做法體驗中央派飯的益處。

  為了協助學校選擇合適的供應商,環保署在「減少用完即棄發泡膠食物/飲品容器指引」內列出一份可以提供「可再用」飯盒和餐具的供應商名單。該名單上的供應商均屬自願登記,登記時必須提供充足資料,並接受環保署的監察。監察的範圍包括供應商所擁有的經驗和設備,和正在提供的服務等。該名單上的供應商數目由2004年時的2間大幅增加至現時的19間,足見「可再用」飯盒的市場需求大增,與學校使用即棄飯盒的下降趨勢吻合。

  環保署「減少用完即棄發泡膠食物/飲品容器指引」已載於下列網址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guide_ref/guide_e_eps1.html供議員參考。



2007年5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2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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