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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推廣母乳餵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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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英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廣母乳餵哺嬰兒的事宜,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分別列出由二○○○年至二○○六年,每年在私家醫院和公立醫院出生的嬰兒中,
(i)在出院前曾接受餵哺母乳的人數及百分比,以及
(ii)在出院後繼續以母乳餵哺達四至六個月的人數及百分比;

(二) 有何措施監管母乳代用品(包括初生嬰兒配方奶粉及較大嬰兒配方奶粉)的廣告聲稱有否失實或具誤導性的陳述;過去三年,政府收到多少宗有關的投訴,以及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

(三) 過去三年,有關的政府部門抽取了多少個母乳代用品樣本進行營養成份測試,以及有沒有樣本被驗出營養成份與廣告聲稱或產品標籤所列不符;若有,政府採取了甚麼跟進行動;及

(四) 有何新措施推廣母乳餵哺嬰兒,以及以何標準評估這些措施的成效?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i)本港的公營及私營醫院定期向壎芵p呈報嬰兒出院時曾以母乳餵哺的比率。比率由二○○○年的55.3%上升至2006年的69.6%,詳情載列於附件一。

(ii)此外,壎芵p定期在轄下的母嬰健康院進行母乳餵哺調查,由二○○○至二○○四年間(*),持續餵哺母乳達四個月和六個月的嬰兒比例,分別由19%上升至25%及由14%上升至17%,詳情載列附件二。

(二) 根據《公眾壎秅峊型F條例》(香港法例第132章)第61條,任何人如對出售的食品或藥物給予或展示虛假說明的標籤;或標籤會在食物或藥物的性質、物質或品質方面誤導他人,均屬違法。此外,任何人如發布或參與發布上述虛假的宣傳品,亦屬違法。上述條文適用於所有供人食用的食品,亦適用於嬰兒配方奶粉。

  過去三年,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曾接獲一宗有關嬰兒配方奶粉廣告的投訴。經過調查後,食環署向有關代理商發出警告信。另外,壎芵p和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亦曾接獲一宗有關母乳代用品聲稱的投訴,影視及娛樂事務管理處正在跟進該投訴。壎芵p亦已發信給所有本港的奶粉公司,提醒他們須以恰當的手法推銷母乳代用品。

(三) 食環署在過去三年共抽取約4OO個嬰兒配方奶粉作化學測試及微生物測試,結果全部滿意。該署沒有特別就母乳代替品的營養成分進行化驗。

(四) 壎芵p一直致力推廣、維護和支持母乳餵哺,並已制定「母乳餵哺政策」,以不同方式鼓勵和支持母親以母乳餵哺嬰兒,包括以宣傳及教育,讓更多母親及其家人明白母乳餵哺的好處;培訓母嬰健康院的護士和醫生,讓他們有適當的知識和技巧輔導母親以母乳餵哺;成立支援小組,讓母親們可以分享母乳餵哺的經驗;透過母乳餵哺熱線,解答母親在餵哺母乳期間遇上的困難及提供適合建議等。香港的母乳餵哺比率近年有上升趨勢,這反映包括壎芵p、醫院管理局及其他相關團體在推廣母乳餵哺的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效。壎芵p會繼續落實推行相關措施,務使更多母親選擇以母乳餵哺。

(*)註:自二○○二年起,壎芵p每兩年進行一次母乳餵哺調查,有關二○○六年出生嬰兒的母乳餵哺比率有待本年中進行調查後方可得知。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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