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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差餉退回租住公屋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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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五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回覆:

問題:

  財政司司長於今年2月發表本財政年度政府財政預算案時表示,政府會寬免本財政年度首兩季的差餉。據報,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將在今年7月才把本財政年度首季差餉退回租住公屋(「公屋」)租戶。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延遲退回上述差餉是否對公屋租戶不公平;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二)會否要求房委會立即把本財政年度首季差餉退回公屋租戶;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公屋租戶現時只需向香港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繳交租金,無需另外繳交差餉、地租或管理費。不過,財政司司長在今年財政預算案中提出寬免2007/08年首兩季差餉,雖然房委會在法律上並無必要把差餉寬減額轉歸租戶,但為了讓這項利民措施能惠及公屋居民,房委會參考了過去的做法,決定把省卻的差餉支出按比例從租戶繳交的租金中扣除。有關款額將會在租戶二零零七年七月及十月應繳的租金中扣除。

  差餉物業估價署每年均會為全港物業進行應課差餉租值重估。由於公屋的應課差餉租值是以整幢租住公屋計算,所以要計算各租戶可享租金扣減的數額,房委會須根據每座公屋獲得寬減的差餉數額,按單位的面積比例自行計算。房委會已於四月中收到2007/08年度的應課差餉租值的重估結果。為實施租金扣減,房屋署的電腦系統需時作出調校及運算,以準確計算六十多萬公屋租戶每戶應獲扣減的款額。

  此外,在本年首兩季遷入或遷出公屋單位的租戶,由於租期不涵蓋整個差餉寬減期,他們可獲的租金扣減數額需按比例特別計算。所以房委會需在相關季度結束後,才計算出每個租戶可享的扣減數額,並從七月和十月的應繳租金中扣除。

  在讓租戶盡快受惠的前提下,並考慮到上述因素,我們認為在七月和十月的租金中扣減差餉寬減額,是行政上合理的安排,亦能確保各租戶租金扣減的數額,是在公平的原則下準確計算的。



2007年5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4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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