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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打擊跨境毒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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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四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劉江華議員有關跨境毒品問題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廣東省和澳門的警方於二○○五年一月簽訂了《粵澳警方禁毒部門關於對廣東省境內查獲的澳門籍吸毒人員移交出境合作協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本港警方有否與廣東省當局簽訂類似的協議;若有,協議所載的具體移交程序為何;若否,廣東省當局現時按照甚麼程序,把在內地吸毒而被捕的香港人遣送回港;

(二) 過去3年,有多少名港人曾在內地吸毒被捕而遭遣送回港,以及當中二21歲以下的人士數目;及

(三) 過去3年,本港各執法部門有否研究及與內地當局商討跨境販運毒品及港人(特別是青少年)在內地吸毒的問題;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們沒有與廣東省當局就在廣東省內吸毒而被捕的香港居民返港簽訂協議,但已訂下合作機制。如獲內地當局通知,警方會按需要及在可行的情況下協助那些香港居民返港。我們會聯絡有關的社工,為那些願意接受服務的人士提供輔導及跟進服務。

(二) 過去三年,當局共協助135名在廣東省內吸毒而被捕的香港居民返港,當中21歲以下的有14人。

(三) 當局一直與內地當局保持緊密聯絡,商討和完善打擊跨境販運毒品及香港居民(包括青少年)到內地吸毒的問題的策略和合作安排。本港和內地的執法機構就跨境罪行,包括跨境吸毒,互換資料及情報,並制定行動方針和採取聯合行動,堵截販毒活動。執法人員亦定期舉行會議及進行互訪,彼此更新區內最新的販毒和吸毒情況。

  我們已與廣東省及澳門當局建立三地合作渠道,旨在加強三地在禁毒工作方面的溝通和配合。自二○○一年起,三地定期舉辦粵港澳打擊濫用及販賣毒品研討會或活動,就執法、研究、治療和康復服務及預防教育等方面,交換資料和分享經驗。

  此外,我們亦在禁毒常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問題,制定措施。委員會的成員來自多個界別,包括青年事務、社會工作、醫療界、學術界、立法會議員及政府部門。我們已展開一連串的宣傳教育活動:

(i) 製作了一輯改編自真實個案的實況電視劇「禁毒檔案ADF」,並推出了「跨境不濫藥」活動資助計劃,為18個計劃提供資助,舉辦針對青少年的禁毒教育及宣傳活動。當局現正製作一套教材供中小學參考,以宣揚禁毒信息和跨境吸毒的後果,並將推出一輯共十集的一分鐘電視特備節目,宣傳禁毒信息,特別是跨境吸毒的危險性。節目並將會製成光碟,分發至學校和非政府機構;

(ii) 警方邊界區在各口岸定期舉辦教育宣傳活動,並取得各區區議會和撲滅罪行委員會的地區領袖協助,親自到各口岸向前往內地的人士派發有關吸毒禍害的單張;及

(iii) 我們會繼續加強宣傳和教育活動,包括在各傳播媒介和九廣鐵路列車播放禁毒宣傳短片和電台宣傳聲帶,以及於長假期期間在九鐵羅湖站張貼宣傳海報。



2007年4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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