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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對八達通卡有限公司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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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譚耀宗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早前有多宗透過易辦事增值機為八達通卡增值的交易出現問題。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了《多用途儲值卡營運實務守則》和《支付卡計劃營運機構實務守則》外,香港金融管理局有否就八達通卡的扣帳程序和運作訂立規限條件;若有,詳情為何;

(二) 是否知悉過去3年,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每次更新有關的系統後,有否覆查透過易辦事增值機為八達通卡增值的交易紀錄;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為提高八達通卡營運的整體安全及效率,政府有否計劃實施下述措施:為多用途儲值卡營運商制訂法定的營運守則、定期抽查八達通卡的交易紀錄,以及要求八達通卡有限公司設立全面的客戶交易紀錄查詢系統;若有,計劃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於2000年將八達通卡發行機構─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八達通卡公司)─認可為接受存款公司,並一直按此認可資格對該公司進行監管。金管局對八達通卡公司進行監管的主要目標,是確保該公司的整體安全及穩健,藉此保障持卡人的利益,就如保障接受存款公司的存款人一樣。這與當局的政策及就其他所有認可機構所訂的監管目標相符。就譚耀宗議員提出的問題,我們的回覆如下:

(一) 監管架構並沒有特別就八達通系統扣帳及增值運作訂定具體指引。雖然如此,八達通卡公司已採納的《多用途儲值卡營運實務守則》規定該公司須設立適當的管控措施與程序,以確保其運作安全及有效率。具體而言,該守則規定八達通卡公司須確保其系統的保安、數據完整性及運作可靠性均維持於高水平。此外,該守則規定八達通卡公司應具備穩健的結算及交收安排,以確保系統能在有效率、可靠及安全的情況下運作。我們相信守則條文已充分規定八達通卡公司應設立適當的管控措施,以確保扣帳運作可靠地進行。

  八達通卡公司董事局及管理層有責任確保公司完全遵守守則。根據守則,八達通卡公司每年須進行自我評估。金管局在持續監管八達通卡公司的過程中亦會確保該公司管理層設立適當的管控措施與程序,以遵守守則。

(二) 八達通卡公司在易辦事有關系統的變動後,是否每次都需要覆查所有易辦事增值交易,須視乎系統變動的性質而定,並且由八達通卡公司管理層決定。然而,八達通卡公司作為認可機構,必須制訂管控措施與程序,以確保會妥善評估任何系統變動所帶來的影響,並在推行任何系統變動前均須有足夠測試,其中包括按需要進行模擬交易測試。金管局會在持續監管八達通卡公司的過程中,確保該公司已確立這些管控措施。

(三) 金管局完全明白近期出現易辦事增值失效事件後公眾對八達通系統的可靠性的關注。金管局已要求八達通卡公司盡快採取適當措施,尤其是立法會議員及消費者委員會建議的措施,以加強對持卡人的保障。金管局亦已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9條要求八達通卡公司委任獨立核數師進行有關八達通卡公司易辦事增值服務的檢討,並就八達通卡公司如何在其運作中保障持卡人利益及加強營運的管控措施提出建議。此外,金管局亦根據《銀行業條例》第52條委任顧問,就有關加強對持卡人的保障及維護其利益的措施向八達通卡公司提供意見。獨立核數師及顧問在向八達通卡公司提出建議時,會考慮立法會議員及消費者委員會提出的有關建議。金管局會確保八達通卡公司按適當情況落實這些建議。



2007年4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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