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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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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三月二十九日)代五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四名僱主追討港幣約9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四名與訟人,包括李英發經營的鉅榮工程發展公司、Asian Rise Limited、祥興鋼具製造廠有限公司及鍾建泰經營的大昌霓虹光管公司,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35,381.04元、21,418.5元、17,730.42元及14,644.38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170元、210元、126元及150元。



2007年3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7時2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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