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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假結婚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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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香港男子因涉及三宗串謀「假結婚」個案,今日(三月二十一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入獄二十七個月。

  四十八歲的香港男子余國明,被控三項串謀欺詐的控罪。他承認全部控罪,合共被判入獄二十七個月,當中包括以前因詐騙罪被判緩刑的六個月刑期。

  余於本年二月因涉及多宗假結婚個案被邀作深入調查。

  余承認為獲取金錢報酬,分別於二零零二及二零零六年與兩名內地居民在內地假結婚,以便他的假配偶申請每次訪港九十天的簽注來港。

   此外,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余亦曾因金錢利益在港與一名居於菲律賓的女子假結婚,憑藉該段虛假的婚姻關係,他又協助該名女子申請簽證來港定居。

  入境處發言人重申:「本處對非本港居民透過假結婚騙取香港居留的問題一直非常關注,並已成立專案小組從不同途徑搜集情報,並作出深入調查,在取得足夠證據後,本處定會對涉案人士提出檢控。」

  發言人續稱:「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將會被依法取消身份證或居留資格,涉案人士亦會被遣反原居地。」

  根據現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謀欺騙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四年。



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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