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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提行李保安規定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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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航處發言人今日(三月二十一日)說,香港國際機場首日實施新手提行李保安規定,期間運作正常,航班服務亦未有受到影響。

  民航處由今日開始,在檢查香港國際機場離港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體、凝膠和噴霧類物品時,實施新的保安規定。各項新規定是遵照國際民用航空組織(國際民航組織)的最新指引。

  發言人說:「民航處很高興得到有關機構通力合作,尤其香港機場管理局、機場保安有限公司和各航空公司,讓新規定在香港國際機場得以順利實施。民航處亦衷心感謝旅客的合作和忍耐。」

  旅客應留意新的保安要求,並提早到達機場辦理登機手續,尤其在將至的復活節假期,以確保有足夠時間通過保安檢查。我們呼籲旅客在前往機場前,將無需隨身攜帶的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預先放在準備託運的行李中。

  香港國際機場實施的手提行李新規定包括:

1 所有旅客隨身攜帶之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過一百毫升的容器盛載。任何容量大於一百毫升的容器,就算未裝滿液體、凝膠或噴霧類物品,亦不會接納。

2 所有盛載液體、凝膠及噴霧類物品之容器,均應儲存於一個容量不超過一公升、並可重複密封的透明塑膠袋內,而且要確保塑膠袋完全封妥。

3 行經安檢站時,裝有容器的塑膠袋應與隨身行李分開擺放,以便進行檢查。每名旅客只可攜帶一個裝有容器的塑膠袋。

4 所有藥物、嬰兒奶粉/食品及特別飲食所需之物品,經查證後可獲豁免。



2007年3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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