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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八題:舊衣回收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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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蔡素玉議員的提問和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在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缺席期間)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在去年7月推出新措施,以遏止回收商人在街道上放置舊衣回收籠。據報,有關問題最近死灰復燃,較過往更簡陋的回收籠在街道上放置超過一星期後仍未被移走。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由去年7月至今年2月,
(i)  當局每月在各區分別檢獲多少個回收籠;及
(ii)  有多少人因在街上放置回收籠而被檢控,以及他們被判處的懲罰;

(二) 當局已調派多少人手執行新措施,以及會否增加人手;及

(三) 有否檢討新措施的成效;若有,檢討的結果,包括找到可予改善之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i) 由2006年7月至2007年2月,當局一共檢獲875個非法放置在街上的回收籠,各區及按月的數字請參考表一。

(ii) 政府運用《簡易程序治罪條例》採取上述行動,若按法例進行檢控,必須確定放置回收籠在街上的物主。由於這些在街上檢獲的回收籠大都沒有物主的正確資料,而在新措施實行至今,也沒有物主認領被清理的回收籠,因此到目前為止當局並?有檢控個案。

(二) 在實施取締街邊舊衣回收籠的新措施時,各區民政事務處及食物環境壎芵p(食環署)是透過調配現有人手執行,並按照每次行動的規模,派遣所需人手參與清理行動。一般情G下,食環署會在每次行動中調派最少一名執法人員及兩至三位工作人員執行有關工作,與此同時,當區民政事務處亦會派出一位同事在場統籌清理行動。

  實施新措施以來,有關部門都可透過突擊行動或市民轉介,迅速處理街上舊衣回收籠。我們會密切留意現有的資源是否充足,確保取締街邊舊衣回收籠的措施可以貫徹執行。

(三) 自從新措施實行以來,各區民政事務處不斷檢討區內舊衣回收籠的情況,並透過統籌、協調,處理非法的舊衣回收鐵籠。街上舊衣回收籠的數目已大幅下降,情G有明顯改善,所以根據觀察和各區區議員的反映,我們認為新措施已有效處理了隨街擺放舊衣回收籠的問題。事實上,自新措施推行以來,地政總署收到有關回收籠非法佔用政府土地的投訴亦明顯下降。

  當局在檢討清理行動的成效時,認為有需要為市民提供更多合法捐贈舊衣的渠道。民政事務總署在去年10月,推出了「社區舊衣回收箱計劃」,旨在方便市民捐贈舊衣,以支持環保和作慈善用途。在此方面,各區民政事務處積極和各有關政府部門協商,物色了大約170個方便市民的非街道地點(如公園、社區中心及體育中心入口等),擺放由非牟利機構營運的回收箱。該計劃運行至今已漸見成效,回收的舊衣不斷增加,我們會繼續物色更多合適的地點擺放「社區舊衣回收箱」。此外,我們也會不時透過傳媒,作宣傳教育工作,鼓勵市民利用合法渠道捐贈舊衣。



2007年3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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