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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六題:積極打擊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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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三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鄭家富議員有關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刑事案件的提問的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過去三年,每年涉及的士及紅色公共小型巴士(「紅巴」)的刑事案件數目和警方接獲的相關求助個案數目、有關的破案數目和被檢控的人數,並按所涉罪行(包括搶劫、襲擊及恐嚇司機和毀壞車輛)及該等個案是否涉及三合會活動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政府有沒有制訂措施,確保的士及紅巴的司機的人身安全;若有,這些措施的詳情;若沒有,原因是甚麼;及

(二) 在過去三年,警方每年接獲在香港國際機場的士站發生涉及三合會活動的投訴個案數目及相關的被檢控人數,並按所涉罪行或不當行為(例如恐嚇司機、在候客車隊中打尖及向排隊的士勒索金錢等)列出分項數字,以及有沒有措施懲罰作出上述不當行為(例如打尖)的的士司機(包括採取類似以往啟德機場的措施,將該等司機納入「不受歡迎名單」,並禁止他們進入機場的士站);若有,這些措施的詳情是甚麼;若沒有,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當局並無把涉及公共小型巴士(公共小巴)案件的數字細分為紅色小巴和專線小巴。過往三年,每年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巴的報案數字、破案數字、當中涉及三合會的案件數字及被檢控人數,載列於已發放給議員的附表內。有關數字維持在每年100宗以下,相對同類案件的整體數字並不算高。與三合會有關的案件亦維持在低水平。

  當局一向十分關注的士及公共小巴司機的人身安全,警方亦會經常積極採取措施打擊涉及的士及公共小巴之暴力罪案,及與三合會有關之活動。

  就公共小巴而言,各個警察總區及警區之反黑組警員會定時巡查區內的小巴站,就各條小巴路線之營運方式,與路線之負責人與及參與路線營運之小巴司機會面,以收取情報。當情報顯示可能有三合會份子企圖採取不法手段,操控任何小巴路線之營運,警方定會主動採取行動,作出調查及拘控涉案人士。

  在預防方面,警方會不時與全港之小巴司機團體及的士司機團體進行會議,就防止罪案及保障個人安全的方法和措施提供意見,例如,遇劫時應如何應變,工作時避免攜帶貴重財物及將車資收入分散收藏等。

(二) 任何司機(包括的士司機)皆須遵守《機場管理局附例》(第438A章)及《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否則可能會被檢控。機場的士站的日常運作,由機場管理局(機管局)負責。機管局並沒有將違法司機納入「不受歡迎名單」的措施,而根據其紀錄顯示,以往啟德機場亦未有此類措施。

  根據警方的紀錄,在二○○四至二○○六年發生在機場的士站內的案件中,分別有兩宗在二○○五年及一宗在二○○六年的案件涉及三合會活動。二○○五年的兩宗案件涉及有人自稱三合會會員及刑事恐嚇,而二○○六年的案件則涉及刑事恐嚇。就這三宗案件,警方共拘捕三名涉案人士。



2007年3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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