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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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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二月十四日)代12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5名僱主追討約港幣130,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的聆訊中,與訟人梁世鳴經營的國泰運輸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7,355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4名與訟人,包括創健投資有限公司經營的新彩海鮮酒家、星威環球有限公司經營的Club Illusion、享利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及International Administration Services PTY Limited,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各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港幣48,568.13元、31,434.49元、3,150元及152.7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港幣290元、190元、320元、89元及196元。



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4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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