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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教人員發現還押犯藏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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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懲教署發言人今日(二月十四日)表示,署方竭力採取措施防範毒品流入懲教院所,在現行機制下,毒品甫進入懲教院所便會被察覺,無法在院所內流通。

  就日前兩宗分別在兩名囚犯身上發現毒品及危險藥物的事件,發言人表示懲教署致力在轄下懲教院所維持「零毒品」的羈押環境。

  首宗事件的五十三歲男性還押犯姓朱,於二月十日因販賣毒品而被起訴及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由於情報顯示該名還押犯可能於入獄前將毒品吞入體內,懲教人員於是將他隔離觀察,並於二月十二日在其排便中搜出九包以膠紙包裝的懷疑海洛英。

  懲教署仍繼續調查該名所員人體內是否還藏有其他毒品。

  另外,懲教人員昨日(二月十三日)在觀塘法院羈留室接收一名剛被法庭判罪的犯人時,進行搜查並在其褲袋中發現二十粒以膠袋包裹,懷疑是「藍精靈」的危險藥物。

  該名二十九歲姓吳男性犯人昨日因盜竊罪而被判入獄四星期。

  兩宗個案均已轉介警方作進一步調查。

  發言人表示,去年(二零零六)經由懲教署人員截獲毒品的個案共有115宗,大部分個案集中於收押所。



2007年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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