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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局訂定農場豬隻飼養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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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今日(二月十二日)公布新制訂的豬隻飼養工作守則,以保障公眾壎籵繫謅祣藿珒擾。

  工作守則涵蓋多個範疇,包括農場管理、豬隻進出管制、疾病監察和預防,以及進口和付運豬隻。

  農場必須遵照適當程序處理禽畜廢物,保持壎矷C

  漁護署助理署長廖季堅獸醫今日在記者會表示,將會徵詢業界意見,諮詢期於五月結束。

  他說:「有關守則由漁護署、環境保護署和食物環境壎芵p共同制定,旨在提升本地豬場的飼養水平,減低區內公眾健康的風險。」

  「有關規定亦有助減少豬場對環境造成的滋擾。」

  廖季堅說當局會對違反守則的豬農採取行動,定出的罰則包括撤銷牌照。

  本港現時有265個豬場,截至二月初,漁護署接獲114宗退還牌照申請,而這些豬場結業後全港養豬量會減少百分之三十七。



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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