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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統局指陸鴻基副校長言論損害局長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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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於香港教育學院(教院)副校長陸鴻基教授連日來發表言論,令教育統籌局(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被指干涉教院的學術自由及人事問題,蒙受不白之冤,教統局今日(二月七日)發表以下聲明:

  陸鴻基教授本周一(二月五日)公開指有教統局官員曾致電教院校長,要求校方解僱四名教員,陸教授拒絕披露詳情,但當有傳媒報道點名指有關官員是教統局局長李國章教授時,他卻沒有盡快公開作出澄清。期間公眾持續被誤導,對局長的聲譽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害,教統局發言人表示不能接受陸教授的做法。

  發言人說:「對於陸鴻基教授延至今日(二月七日)中午才正式公開說明,他的言論無關李國章教授,但仍然拒絕說明真相,並把責任歸咎為『新聞界的臆測』,我們感到極度遺憾。」

  「如果陸鴻基教授願意說明真相,理應披露事件的詳情,並有責任拿出佐證。陸鴻基教授在沒有提供全面資料的情況下作出如此嚴重指控,我們認為對教統局官員極不公平。至於其他對教統局局長的指控,亦不屬實。」

  發言人強調,教統局從來沒有、亦不會干預學術自由。他說:「我們一向尊重各界,包括學者就教育事務發表意見,認為有助加強溝通及推行政策。對於部分人士的誤解,我們會透過正常的渠道,包括在局方網頁及發表文章回應學者在報章撰寫的評論。『向學者施壓』之說毫無事實根據。」

  「我們得悉最近有教院人士把自己未能成功競投教統局合約,歸咎於教統局的『施壓』手段,這亦毫無事實根據。」

  發言人重申,局方一向按照政府的既定程序進行招標工作,評審準則亦羅列於標書之中,絕對公平、公開及透明,不會受其他因素左右;而提供服務的人選,亦由投標者自行決定。

  此外,按照合約,為教統局提供服務時所使用蒐集得來的資料屬局方所有,此舉符合慣常做法。學術界若要求使用有關數據作研究及出版用途,教統局持開放態度,同時願意提供協助。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21時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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