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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無牌經營的h巴的投訴與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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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二月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譚香文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最近接獲投訴,指有無牌經營的屋h巴士「h巴」於早上繁忙時間,在中環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落客,引致該區交通嚴重擠塞。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接獲涉及無牌h巴的投訴的數字,以及對各投訴採取的跟進行動;

(二) 有否在無牌h巴經常行走的地區採取執法行動,打擊無牌h巴活動,以免它們阻塞道路,影響公共交通服務;若有,過去三年,每年採取執法行動的次數和結果;及

(三) 會否考慮加強執法行動,並提高經營無牌h巴的罰則,以加強阻嚇作用;若會,有關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運輸署於二○○四、二○○五及二○○六年分別接獲170、151及231宗有關懷疑未經批准的非專營巴士服務的投訴。在接獲懷疑未經批准的非專營巴士服務的資料後,運輸署會派員作出詳細調查,以確定是否有人經營這種未經批准的服務,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運輸署已派員調查過去三年所接獲的全部投訴個案,並採取適當的跟進行動。

  若發現有非專營巴士司機不依客運營業證條件或營運細節營運,運輸署會首先向客運營業證持證人發出警告。對於違規的營運者,運輸署會根據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第30條向違規人士進行研訊。該署會考慮多方面的因素,包括違規事項的嚴重性和持證人過往有否違反客運營業證條件的紀錄等,而對違規的營運者判以刑罰,包括暫時吊銷、取消或更改有關客運營業證。過去三年,運輸署對違規的客運營業證持證人分別進行了51、52及51次研訊。

  除派員在非法非專營巴士服務活躍的地點進行調查,並向客運營業證持證人進行研訊外,運輸署亦與警方合作,提供資料配合警方的執法,讓警方票控未獲運輸署批准於禁區停車上落客的司機。警方分別於二○○四、二○○五及二○○六年就非專營巴士在禁區內停車上落客發出7,575、7,290及8,31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此外,運輸署由二○○四年至今,在全港共13個地點實施交通及運輸管理措施,以打擊未經批准的非專營巴士服務。單在中環一帶,運輸署已分別在德輔道中、干諾道中和昃臣道實施了上述措施,成功遏止一些未經批准的非專營巴士在上述地點提供服務,從而避免影響該些繁忙道路的交通。

  鑑於交通諮詢委員會於二○○四年建議檢討經研訊後而對違犯者所實施的制裁,運輸署對屢犯的非專營巴士營運者已實施較以前重的刑罰,這包括吊銷其客運營業證較長的時間,及永久取消屢犯情況嚴重的違規者的客運營業證。

  在過往三年,運輸署就研訊結果暫時吊銷了117架非專營巴士的客運營業證,及取消了30架非專營巴士的客運營業證。在客運營業證吊銷期間,持證人將不能營運相關的非專營巴士。有見及吊銷客運營業證會對其業務構成影響,研訊及相關刑罰對非專營巴士營運者進行違規活動有一定的阻嚇作用。

  運輸署亦正與警務處研究把部份違反非專營巴士的營運條件的行為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的形式處理,以提高執法的效率。運輸署會繼續與警方合作,致力打擊任何非法的非專營巴士服務,以確保道路交通暢順。



2007年2月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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