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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優先推行的文康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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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石禮謙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在25項優先推行的康樂及文化設施(文康設施)工程計劃中,政府迄今能夠進一步加快推行其中8項工程計劃。為進一步探討如何加快推展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政府成立了一個督導委員會,以監察有關工程計劃的推行情況,並就阻礙工程進度的問題尋求解決方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督導委員會如何在推展上述工程計劃前,解決在符合土地使用及地積比率的行政規定時遇到的問題,從而加快推行有關工程計劃;及

(二)會否進一步檢討上述優先推行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的其餘17項的推展時間表?

答覆:

主席女士:

(一)由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和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常任秘書長(工務)共同擔任主席的督導委員會,於二○○六年十二月召開會議,檢討康樂及文化設施(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推行的情況。督導委員會審視了現行的行政安排及程序,並討論了如何加快推展文康設施工程計劃。至於土地使用和地積比率問題,我們會徵詢其他政策局及部門的意見,然後定出未來路向。

(二)優先推行的文康設施工程計劃推展時,我們會繼續積極研究是否尚有空間提前推展時間表。



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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