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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五題:大廈外牆廣告燈箱造成滋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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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三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市民投訴,指不少大廈外牆的廣告燈箱發出的燈光對居民造成滋擾,使他們難以入睡。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每年接獲有關大廈外牆廣告燈箱對居民造成滋擾的投訴數目,以及成功處理並令有關的居民不再受到滋擾的個案數目;及

(二) 會否考慮加強對大廈外牆廣告燈箱的監管,以確保該等燈箱不會對居民造成滋擾;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政府沒有就相關部門所接獲的有關投訴作出統計。現有資料顯示,環境保護署(環保署)曾於二○○四年至二○○六年分別接獲3、15及15宗涉及這方面的投訴。儘管這些投訴不屬於環保署的職權範圍內,亦沒有任何相關法例去管制這方面的滋擾,環保署一般會對廣告招牌負責人作出勸喻,經環保署勸喻後成功的個案共有4宗。

  廣告招牌受不同的政府部門的管制,包括屋宇署、消防處、海事處、警方、民航處以及食物環境衞生署。政府的着眼點是確保廣告招牌結構安全和不會構成火警危險,以及廣告招牌不會影響船舶、車輛或飛機的安全,或破壞任何的天然美麗風景或損害性地影響任何地區的宜人之處。廣告招牌的燈光強弱與是否對居民構成滋擾不屬於政府管制廣告招牌的範圍之內。政府無意擴大現有的管制安排對這方面進行立法管制。



2007年1月3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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