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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子串謀詐騙被判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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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名男子涉嫌與一宗前上市公司偽造帳目案有關,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在區域法院因串謀詐騙罪名被判入獄兩年零十個月至四年零十個月不等。

  案情透露,其中兩名分別五十三歲和五十二歲的男被告為該前上市公司的主席及副主席。他們於二○○一年一月虛報兩人曾將一筆合共一億元的款項借貸給該上市公司,從而偽造該公司的帳目。

  兩人透過偽造帳目,成功收取該上市公司港幣五千五百萬元的借貸還款及上市公司價值四千五百萬元的股票。

  其餘兩名分別四十一歲和四十八歲的男被告涉嫌曾參與處理有關的可疑銀行交易。

  商業罪案調查科於二○○五年五月展開拘捕行動。四人其後被落案控以合共一項串謀詐騙罪。

  四名被告於一月十九日在區域法院被判罪名成立,並於今日被判入獄。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三號



2007年1月26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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