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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免費無線互聯網接達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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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婉嫻議員的提問和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王永平的書面答覆:

問題:

  去年6月,台北市獲智慧社區論壇頒發2006年智慧城市首獎。其後,該市亦獲國際機構JiWire認證為全球最大公共無線寬頻網絡城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哪些亞洲城市已建立由有關政府提供並覆蓋全城的免費無線寬頻網絡;及

(二)有否計劃推動設立覆蓋全港的無線寬頻網絡;若有,推動工作的進展如何;若否,會否就此事進行研究;若不會進行研究,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近年,世界各國不少城市均有發展覆蓋全市的無線寬頻服務,其中一種較常用的技術是於2.4及5吉赫(GHz)頻段操作的無線區域網絡(一般稱為Wi-Fi)。這種技術可以為戶外場地以及一般住戶提供寬頻服務。為了覆蓋全市,服務營辦商須在市內不同地點設立數以千計的接達熱點,使用者只要位處熱點附近,便能接達無線網絡。據我們了解,有些城市推出覆蓋全市Wi-Fi服務的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希望能加強當地尚未普及的固定網絡寬頻覆蓋。現時香港的情況,是固定網絡寬頻已覆蓋98%住宅及商業大廈。

  就陳婉嫻議員的提問,我的答覆如下:

(一)就我們所知,目前並無亞洲主要城市由政府向市民提供免費的全城市無線互聯網接達服務。一些亞洲的城市例如首爾、東京、台北、新加坡等,已鋪設或正在鋪設覆蓋市內主要地區的Wi-Fi網絡。然而這些無線寬頻服務主要由服務營辦商投資經營,並非由政府提供,而且除新加坡外,這些服務均須收費。至於新加坡,有關服務營辦商讓市民免費使用基本無線互聯網接達服務三年,但最高速度只限於每秒512千比特(kbps)(現時香港網絡供應商提供的固網寬頻服務速度,主要介乎1,500千比特至10兆比特(Mbps)之間)。若新加坡市民使用速度更高、質素更佳的服務,則須另行繳費。

(二)政府一貫的政策,是促進新服務(包括城市Wi-Fi服務)進入市場,維持公平的競爭,但投資與否純屬市場的商業決定。

  目前,電訊管理局對覆蓋限於市區商業範圍室內場所的公共Wi-Fi服務(即不跨越公共街道或未批租政府土地),採用寬鬆的類別牌照制度,服務供應商只須向電訊管理局局長(電訊局長)登記為類別牌照持有人,無須繳交任何牌照費,便可提供服務。目前,香港共有27個已登記的類別牌照持有人,合共提供765個熱點。香港國際機場亦已剛剛開始於客運大樓範圍內提供免費無線互聯網接達服務。

  至於提供跨越公共街道或未批租政府土地的公共Wi-Fi服務方面,現時有興趣的服務營辦商可向電訊局長申請傳送者牌照,從而設置及營運該等服務。政府會積極考慮為營運者給予便利,例如開放政府物業及公共街道設施以便設置熱點,並只收取象徵式租金。同時,政府正研究在不干預市場的運作情況下,採取一些措施,推動無線互聯網接達服務,以配合最新電訊科技的發展,並為使用互聯網服務的市民帶來更大的方便。



2007年1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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