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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七題: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排放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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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一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陳偉業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投訴,指位於青衣的化學廢物處理中心排放大量有毒的化學物質,不但嚴重污染空氣,更嚴重威脅附近居民的健康。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五年,政府每年接獲多少宗有關的投訴;

(二) 過去五年,該中心每月排放各種氣體的數量;及

(三) 會否採取措施,確保青衣居民的健康不會因該中心排放廢氣而受損;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在過去五年,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共接獲二宗對青衣化學廢物處理中心(下稱處理中心)的投訴。

(二) 政府有一套嚴格的環境監控設施和程序來監察處理中心的運作,處理中心的承辦商定期向環保署提交環境表現報告,報告內容包括污水排放、經穩定的渣滓及焚化爐煙囪氣體排放質量的數據,這些報告已定期提交葵青區議會參考。上述環境表現報告連同在青衣長青h空氣監測站所錄得的周邊空氣中二噁英濃度數據,亦已上載至下述環保署的網頁內供市民查閱:http://www.epd.gov.hk/epd/tc_chi/environmentinhk/waste/data/data_cwtc.html

  為方便易於閱覽,我們將有關處理中心煙囪氣體監察數據作出總結,將過去5年的數據的每月平均值列表如下:

      排放上限       每月平均數
參數   (每立方米所含的亳克)(每立方米所含的亳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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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粒         75       3.21
氯及氯化合物     100       3.50
(以氯氣含量計算)
氟及氟化合物     25       0.37
(以氟化氫含量計算)
酸度(以硫酸計算)  100       16.66
二氧化硫       750       117.94
鹽酸         38       4.72
磷總量(以磷計算)  7.5       0.62
氟化氫        7.5       0.82
溴化氫        7.5       3.58
有毒金屬(第一類) :
汞          3        0.009
鎘          3        0.052
銻          3        0.522
有毒金屬(第二類) :
鉛          10        0.62
銅          10        0.072
砷          10        0.015
鎳          10       0.124
鉻          10       0.052
第一及第二類
有毒金屬總量     10       1.466
二噁英    每立方米0.1毫微克  每立方米0.0066
                 毫微克

(三) 處理中心在設計和運作上都符合國際嚴格的環境及安全要求,而政府亦有一套嚴格的環境監控設施和程序來監察處理中心的運作。處理中心的焚化系s有全面的排放控制措施,並由環保署定期監察,以確保煙囪氣體的排放符合有關環保法例的標準,不會對環境及市民健康產生不良影響。

  處理中心焚化系s排放控制措施包括:

(a) 把旋轉P的溫度保持在攝氏1,000度以上。

(b) 把二級燃燒室的溫度保持在攝氏1,100度至1,250度,並使廢氣在煙道停留的時間超過2 秒,以消除煙道氣體中的有害物質,例如二噁英。

(c) 把廢氣急速冷卻至攝氏200度以下,以防止二噁英再次產生。

(d) 廢氣潔淨系統包括兩個獨立的活性碳灌注系統,噴霧乾燥吸收器和袋式纖維過濾器,用以清除餘下的污染物後才將氣體排放到空氣中。

  在整個廢物焚化過程內,電腦監察系統會不停監測煙囪氣體若干重要參數(例如鄎蚺峇@氧化碳),以密切監控焚化的情況。如發現有關指標超出預設的限度,監察系統會自動停止將廢物送入焚化爐。處理中心人員會即時檢測有關的焚燒程序及找出出現不正常數據的原因,當一切改善工作完成後才會恢復輸入廢物焚燒。另外,處理中心每月都收集煙囪氣體的樣本及化驗,有關的環境監測結果請參閱我們對問題(二)的答覆。

  雖然處理中心已符合相當嚴格的標準,但為了進一步改善處理中心的環境表現,我們已計劃於二○○八年提升處理中心的廢氣潔淨系統,在二○○九年將多種污染物的排放上限進一步收緊及與歐洲聯盟採用的最新排放標準看齊。

  我們會繼續密切監察處理中心,確保它的運作不會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



2007年1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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