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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涉偽造帳目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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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五十歲女子因偽造帳目及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成立,今日(一月十二日)在區域法院被判處入獄五年。

  案情透露,該名女子為一間証券公司的交易董事,她於二○○二年五月辭職。事件於同年十一月由一名客��向証券公司查詢有關其購買股票獲派紅利而被揭發。

  該公司在查核後,發現該名客��不單在公司帳��內從未有購買股票的記錄,並欠該公司大量款項,公司隨後向警方報案。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的調查顯示,該女子在未獲客��授權下動用十五名客��的��口進行交易,偽冒客��的簽名並更改他們的通訊地址及偽造��口結算,涉及款項達五百萬元。她於二○○三年五月被拘捕。

  該名女子於二○○六年十二月十五日在地方法院被控告十八項偽造帳目及三項行使虛假文書的罪名成立,今日被判入獄五年。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七號

完

2007年1月12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20時5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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