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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照顧長者需要的公屋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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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麟議員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口頭回覆:

  據報,新型公共屋h公用設施及樓宇設計未能照顧長者需要,部分樓宇轉角位置過於狹窄,引致不少長者摔倒。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以地區及屋h劃分,現時居於每個公共屋h的65歲或以上長者數目及其佔總屋h人口的百分比;及

(二) 有沒有考慮制定長遠公共房屋長者住屋政策,按地區長者人口分布,在新建及人口老化的舊式屋h,規劃及加建足夠、切合長者需要並顧及長者安全的樓宇設施、公用設施以及住屋配套設施?

答覆:

主席女士:

  我就問題兩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底,約有三十二萬名六十五歲或以上的長者居於公共屋h,佔總公共屋h人口的百分之十六。由於房屋委員會轄下的公共屋h眾多,故此我把全港分為十個地區,綜合報告各區的長者數目及其佔總屋h人口的百分比。有關資料載於附件。

(二) 隨茈輕銂曭怳H口增加,房屋委員會在建設新公共屋h及改善現有屋h設施方面,都會特別照顧到年長住客的需要,為他們提供一個安全及方便的居住環境。

  由二零零二年起,房屋署已在新建公共屋h實踐「通用設計」概念。在住宅樓宇內,住宅單位和公用地方均提供全面的無障礙通道,確保大廈出入口通道、走廊、單位大門等闊度充足,並在適當位置提供斜道及扶手;亦會採用如防滑地磚等設施,以照顧長者的需要。

  在公用設施方面,新建屋h設有特定的無障礙通道連接全部住宅大廈和主要屋h設施,並為長者提供適當的康樂及休憩設施,例如太極場所等。

  至於現有的公共屋h,房屋署在二零零一年全面勘察各公共屋h的設施,並為長者出入的設施制訂改善計劃,例如在主要上落階梯提供扶手及斜道、設置下斜路邊石及可觸覺警告條。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底,房屋署已完成115個屋h的有關工程,並將在二零零六至零七年度完成其餘工程。

  此外,房屋署亦會不時聽取屋h管理諮詢委員會及互助委員會的意見,以及因應屋h的人口分佈及居民需要,改善屋h設施,以照顧長者需要。



2007年1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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