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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護署檢獲非法進口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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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漁農自然護理署(漁護署)成功堵截一宗企圖從泰國非法偷運動物包括瀕危物種進入本港的個案。

  該署發言人今日(一月九日)說,該批動物昨晚(一月八日)於機場檢獲,目的地為內地,包括一條鱷魚、六條蛇、46隻�攭M11鼯鼠。涉及的鱷魚屬高度瀕危物種,而其他爬蟲類如三脊梭�齱B黑池�齱B輻紋�攭M陸�齯]是瀕危物種。

  當局在一名男子的行李中發現藏有該批動物,均沒有許可證或衛生證明,於是把他拘捕,並根據香港法例586章《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和香港法例421章《狂犬病條例》提出檢控。法庭今日判處該名男子罰款16,000元和監禁六個月,緩刑兩年。

  根據現行法例,進口本港的爬蟲類動物、雀鳥和哺乳類動物必須附有特別進口許可證和衛生證明。來自內地的則必須附有衛生證明,哺乳類動物除附有衛生證明外還須附有許可證。途經香港轉運外地的動物也須符合這些規定。

  任何人士違反《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有關牌照管制的規定,可判處罰款500萬元和監禁兩年。根據《狂犬病條例》,無許可證進口動物可判處罰款五萬元和監禁一年。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進口、出口、轉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包括其中部分或衍生物,均須事先獲漁護署簽發牌照,而有關規定亦適用於旅遊紀念品。

  該署提醒市民必須遵守有關規定,協助減少瀕危物種面臨絕種的威脅。

  市民如欲查詢動物入口或舉報偷運個案,可致電1823與該署聯絡。

完

2007年1月9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20時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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