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幕交易審裁處呈交關於頂益(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現稱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的研訊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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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幕交易審裁處(審裁處)已向財政司司長呈交有關對頂益(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現稱康師傅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證券所進行研訊的報告。

  由麥明康法官擔任主席的審裁處,一致裁定何可兒女士、林戰先生及何國嶸女士,並未有進行內幕交易。

  這宗有關頂益(開曼島)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證券的研訊涉及三名涉案人士和二十二名證人,實際聆訊日數共四十一天。

  研訊報告撮要(只備有英文本),已隨英文新聞稿發放。



2007年1月2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