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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積金有關入息水平檢討完成建議上限上調至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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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積金計劃諮詢委員會主席周永新教授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表示,積金局已完成強積金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檢討,並建議將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由現時的$20,000上調至$30,000,而最低有關入息水平則維持在$5,000。積金局已向政府提交建議,當局稍後會就檢討結果向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匯報。

  周永新教授今日出席積金局在工展會舉辦的強積金投資教育推廣活動後,向傳媒指出,根據強積金條例第10A條款規定,積金局必須在該條例生效時起計的每4年內,對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最少檢討一次。上次檢討在2002年,當時下限由 $4,000增至 $5,000,而上限則維持在 $20,000。

  「條例已訂明計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的方法。最低水平是根據政府統計處進行的『綜合住戶統計調查』,所得出的每月就業收入中位數50%;最高水平則是同一個調查所得出的,每月就業收入分佈中第九十個百分值的每月就業收入。」

  周永新教授表示,根據統計處2006年的數據計算,最低及最高有關入息水平應分別為$5,000及$30,000。故此,積金局建議將最低入息水平維持於現有水平,即$5,000;而最高入息水平則按法定機制由原來的$20,000上調至$30,000。

  「其實早於2001至02年度時,最高入息水平已屬於$30,000,但基於當時的經濟情況,並沒有作出上調。由於目前香港的經濟情況及前景較2001至02年度大有改善,將最高入息水平按法定機制上調至$30,000,相信是合理的做法。」

  周教授強調,今次提高最高入息水平上限,對僱員及僱主影響不大。現時月入超過$20,000的強積金計劃成員約有326,000人,佔整體計劃成員17%。當中月入$20,001至$30,000 的約有167,000人,如以他們現時的平均入息$26,475計算,僱員及僱主在上調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須每月增加$325的供款;而月入超過$30,000的僱員,其本人及僱主在上調最高入息水平後均須每月增加$500的供款。相信額外的供款對僱員不會構成經濟上太大的壓力,而且每月增加供款,可以為將來退休作更佳準備。

  他又說,由於逾80%的僱員不受影響,因此上調最高入息水平,對大部份僱主亦不應構成更大負擔,而增加供款亦可加強員工歸屬感。



2006年12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