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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題:油站安裝汽體回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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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二月二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2004年空氣污染管制(油站)(汽體回收)(修訂)規例》已於去年三月三十一日生效,油公司須在其後的36個月內為轄下油站的每部加油機安裝汽體回收系統(回收系統),在加油時把汽車油缸排出的汽油汽體回收到油站貯油缸,從而減少釋放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到環境中。根據本年十月的一項報道,在全港280個油站當中,只有13%已安裝回收系統。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油公司安裝回收系統的進度與政府原先預計的進度比較如何;

(二) 是否知悉安裝回收系統進度緩慢的原因;及

(三) 會否採取措施令油公司加快安裝回收系統;若會,措施的詳情?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按《空氣污染管制(油站)(汽體回收)規例》的規定,所有新建的油站必須安裝加油機汽體回收系統(回收系統)。在去年三月三十一日新規例生效前已存在的油站(舊油站),則須在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完成安裝工程。根據油公司提供的資科,目前約有20%的舊油站已完成安裝回收系統。按照現時各油公司的工程計劃,預計在二○○七年四月,將會有超過一半的舊油站完成回收系統安裝工程。各油公司均表示有信心在法定期限前完成所有屬下舊油站的回收系統安裝工程。

(二) 為油站安裝回收系統,油公司需要安排訂購設備。油公司亦要為工程訂定周詳計劃,以避免太多油站同時進行工程而導致對駕車人士造成不便,所以當中需要有一段充份的過渡期。

(三) 環保署已向油公司提出要求盡可能加快完成安裝回收系統工程。二○○六年十二月一日起,就回收系統完成測試及驗證的加油站,會張貼海報大小的證書,讓顧客容易知悉這些油站設有回收系統和吸引他們使用。此舉有助鼓勵油公司盡快完成所有舊油站的回收系統安裝工程。



2006年12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