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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九題: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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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非禮案,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兩年,警方每年接獲有關的舉報數字,以及有關的被定罪人士的數目,請按公共交通工具類別列出分項數字;

(二)有否新措施打擊這類罪案;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參考其他地區防止這類罪行的做法,並研究設立繁忙時間女士專用車廂的可行性?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過去兩年警方接獲有關舉報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非禮案的數字,按公共交通工具類別列出如下:

公共交通工具類別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一至十月)
────────  ───  ───  ──────
巴士         80    82     58

地下鐵路       39    33     29

九廣鐵路       16    14     19
(包括東鐵、西鐵、
馬鐵及輕鐵)

小巴         15    19       8

其他(例如渡輪、    8     16     11
電車等)

總數         158    164     125

  二○○六年首十個月發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非禮案案件數字(125宗)與去年同期的數字(139宗)相比,錄得百分之十點一的跌幅。

  就有關案件被定罪人士的數字如下:

公共交通工具類別  2004年  2005年   2006年
                                       (一至六月)*
────────  ───  ───  ──────
巴士         42    37     8

地下鐵路       18    10     2

九廣鐵路(包括東鐵、  3      5      1
西鐵、馬鐵及輕鐵)

小巴          6     12      1

其他(例如渡輪、    4      5      1
電車等)

總數         73     69      13

*最新的統計只有二○○六年一月至六月期間有關人士被定罪的數字。

(二)警方會因應有關的罪案趨勢,制定相應的打擊罪案措施,其中包括定期舉辦反罪惡宣傳活動;加強軍裝警員巡邏(包括在鐵路範圍的巡邏);策劃便裝警員執行的情報主導行動;以及迅速地處理舉報,對被捕者進行調查及檢控。
  
  我們得悉,現時各主要公共運輸機構(包括專營巴士及渡輪公司),均於其培訓課程,指導有關職員(如稽查、車長和船長等),應付突發事件(例如非禮事件)的措施。同時,公司亦有制訂指引,職員須根據指引不時監察車廂或船艙內乘客的情況,並在有需要時向乘客提供協助或要求警方提供協助。

  所有本港的主要公共運輸機構均會繼續致力確保乘客安全,並與警方保持緊密的合作,以打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發生的罪案。

(三) 除了上文第(二)部分所指的警方行動外,我們得悉,現時,兩間鐵路公司(地鐵有限公司及九廣鐵路公司)均有派員在車站當值及巡邏,監察車站的情況及為乘客提供協助,並透過閉路電視留意車站的情況。在繁忙時間兩間鐵路公司更會派出職員在月台協助乘客上落列車。此外,兩間鐵路公司的車廂內均設有緊急警鐘掣或通話器,讓乘客在車廂內遇到緊急事故時可與列車司機聯絡,以便鐵路公司派出職員提供協助及報警。

  兩間鐵路公司亦曾參考有關的海外經驗,研究應否設立女性專用車廂。它們認為由於香港的鐵路列車是開放式設計,設立女士專用車廂會減低乘客來往車卡之間的靈活性,並存在控制乘客進出個別車廂的執行的實際困難。基於這些車務運作上的困難,加上已採取上述的措施來保障乘客包括女性乘客的安全,因此它們表示現時並沒有計劃作出有關的安排。

  當局會繼續督促各主要公共交通機構要經常採取一切合理可行的措施以防止任何罪案的發生。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