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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四題:內地婦女來港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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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郭家麒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答覆:

問題:

  越來越多內地婦女來港分娩,而她們在港所生嬰兒均享有香港居留權(簡稱居港權)。政府曾表示現時仍尚未可以就有關情況對本港的長遠影響過早下定論,而且當局現時在規劃公共服務的需求時亦沒有把他們計算在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往曾否就內地婦女來港分娩對本港的長遠人口政策所訂目標的影響,進行全面的研究;若沒有進行研究,原因是甚麼,以及當局如何能夠評估倘若這些嬰兒日後短時間內大批來港定居對本港的公共服務會帶來多大的負擔及額外的公共開支,並就此制定合適的長遠人口政策;

(二) 政府是不是正在研究遏止內地婦女來港分娩的具體方案,以達致本港長遠人口政策的目標;若是正在研究,各個方案的可行性和優劣如何;及

(三) 有沒有評估任何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公民均享有居港權,即使其父母在他出生時並非已在港定居或享有居港權的情況,是否符合《基本法》有關條文的立法原意;若評估結果為否,政府會不會考慮啟動修改相關條文的程序,以解決大量內地婦女在港分娩的問題?

答覆:

主席女士:

  經諮詢相關的政府政策局及部門後,我們就郭家麒議員提問的三個部分,分別回覆如下:

(一) 關於內地婦女來港分娩的問題,正如政府在上月十五日給予郭家麒議員的答覆中提到,近年內地婦女在港誕下的嬰兒數目有明顯的上升趨勢;當中嬰兒父母均非本港永久性居民的數目,增幅尢為顯著。在二○○一年,該類嬰兒為數620名,但在二○○五年,已升至九千二百多名,今年首九個月更已突破一萬名。

  香港人口政策的主要目的是致力提高香港人口的總體素質,以維持及推動香港發展為知識型經濟體系和世界級城市。特區政府一直非常關注內地婦女來港產子的情況,不過現時的確仍未可以就有關情況對香港的長遠影響下定論。若有關兒童在出生後返回並留在內地,他們不會納入香港人口。假如他們將來到港定居,便會納入香港人口。政府統計處會定時進行人口普查/中期人口統計及人口推算,讓各政府部門掌握相關統計資料,以協助分析在醫療壎矷B教育、社會服務及房屋等方面長遠的需求。此外,統計處與相關部門,亦會積極研究如何從各種途徑搜集更多資料,以便政府在處理有關課題時能夠掌握更充份的數據。

(二) 現時特區政府仍未可以就內地婦女來港產子的情況下定論,所以現時從人口政策角度而言,政府並無特別針對內地婦女來港分娩的計劃,當然政府會密切留意有關發展,並作出所需的回應。

(三) 根據《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出生的中國公民享有居港權。終審法院在二○○一年「莊豐源」一案中裁定,不論其父母是否已在港定居或擁有居港權,在港出生的中國籍子女均享有居港權。

  至於立法原意的問題,政府的立場已在當年的個案中清楚闡釋。簡單來說,政府認為從《基本法》相關條文的整體用意來看,《基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二)款第(一)項所指中國公民,在其出生時或以後任何時間,其父或母必須已在香港合法定居或已享有香港居留權,而並不包括非法入境、逾期居留或在香港臨時居留人士在香港期間所生的子女。但終審法院並不同意有關意見並已作出裁決。特區政府尊重法院的判決。特區政府目前並無計劃尋求修改《基本法》有關的條文。



2006年12月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