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
****************
****************
政府委任下列人士出任消費者訴訟基金管理委員會委員,任期由二○○六年十二月六日起,為期兩年﹕–
陳文敏教授
陳家殷先生
馬詠璋女士
成小澄博士
王沛詩女士
鄔莉華女士
余永棠博士
陳黃穗女士
政府發言人表示 :「我們感謝上述人士接受委任,為管理委員會服務。」他補充:「我們深信管理委員會將會繼續有效率地管理基金的運作,以及確保基金的運用能符合最大的公眾利益。」
消費者訴訟基金在一九九四年成立,協助消費者向不法商人提出訴訟。
消費者委員會是該基金的受託人。管理委員會協助消費者委員會管理基金及確定申請人的申請資格。
完
2006年12月5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