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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十題:安老院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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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長者輪候入住安老院舍的資助宿位的情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長者輪候及獲安排入住資助宿位、入住宿位的長者的平均輪候時間,以及有何措施縮短輪候時間;

(二)當局會否與內地當局商討如何提高在內地專為本港長者而設的安老院舍的設施及服務水平,以鼓勵他們入住;及

(三)當局會否考慮向入住內地安老院舍的本港長者提供支援?

答覆:

主席女士:

(一)過去三年,中央輪候冊上輪候入住資助安老宿位(包括資助護理安老宿位及護養宿位)的長者人數,以及該年獲成功安排入住有關宿位的長者人數,載列於附表一。

  根據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的統計顯示,申請各類資助安老宿位之平均輪候時間載列於附表二。

  長者如果能夠在社區作息,維持正常的社交生活,對身心皆有益處。所以,我們一直鼓勵及協助有長期護理需要而有家人照顧的長者留在家中安老,並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到的家居照顧服務或安排他們接受長者日間照顧服務或暫託服務。我們會繼續加L家居照顧服務,協助更多長者居家安老,但同時亦會提供資助安老宿位,照顧有需要的長者。長遠而言,我們須考慮長期護理融資的可行方案。

  本港資助安老宿位的數目,已由一九九七年約16 000個,增至現時約26 000個,增加了約60%。鑑於社會對資助安老宿位的需求仍大,我們在鼓勵居家安老時,會繼續增加資助安老宿位。

  二○○七至○八年,我們會就三間新的特建安老院舍批出經營合約,提供約200個資助宿位,並會通過「改善買位計劃」在私營安老院舍增設約400-500個資助宿位,亦會繼續分階段把現時沒有長期護理元素的長者宿位及沒有提供持續照顧的津助護理安老宿位,轉型為提供持續照顧的資助長期護理宿位。

(二)目前已有一些香港非政府機構在廣東省提供以本港服務及培訓模式為藍本的安老院舍服務,吸引在省內居住及需要院舍服務的香港長者及內地同胞使用服務,其設施及服務已具一定的水平。部分內地安老機構亦有與香港非政府機構在員工培訓方面進行合作。在內地營辦安老服務的本港機構,須遵守內地的相關法規及要求。

  內地亦正面對人口高齡化的挑戰,因此亦非常重視其安老服務的質素及專業發展。內地在加強安老服務質素時,甚為茩姣P特區政府及本港安老服務業界的交流及合作。壎芮盓Q及食物局和社會福利署不時聯同本港安老服務業界與廣東省及各級市政府相關部門就兩地安老服務的發展進行交流及互訪,彼此參考,互相學習,加強瞭解。

  在內地居住的長者,如有家庭或親友照顧,或會居家安老,未必需要入住安老院舍。

(三)是否回鄉養老是長者的個人選擇,考慮因素包括他們在內地的親友聯繫及對內地生活模式及社福醫療制度的適應力。

  目前,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已特別照顧領取綜援並有意到廣東或福建省長期居住的長者的需要,推出了「綜援長者廣東及福建省養老計劃」,讓他們在廣東或福建省居住期間繼續獲發綜援金。受助長者入住當地的安老院舍可使用綜援金支付有關費用。

  另外,「公共福利金計劃」亦特別照顧需要有更多時間與居於香港以外地方(包括內地)的親人共聚的長者的需要,由二○○五年十月一日起放寬了對受助長者的離港寬限,由每年180天增加至240天,惟受惠人須在該年度居港不少於90天才可享有離港寬限。



2006年11月2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