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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育嬰及餵哺母乳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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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壎芮盓Q及食物局局長周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在公眾地方提供作育嬰及餵哺母乳之用的房間,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在每類公共設施(例如政府建築物、公園及文娛康樂設施)當中,現時設有供育嬰及餵哺母乳之用的專用房間的設施的數目及百分比;當局有否評估這些房間是否足夠;

(二) 除壎芵p的母嬰健康院外,有否計劃在所有合適的政府處所內設置育嬰及餵哺母乳室;若有,計劃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有否計劃制訂指引或修訂法例,規定大型商場須設有足夠及合適的育嬰及餵哺母乳室;若有,計劃的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壎芵p致力推廣、維護和支持母乳餵哺,並已制定「母乳餵哺政策」,以不同方式鼓勵和支持母親以母乳餵哺嬰孩,包括以宣傳及教育,讓更多母親及其家人明白母乳餵哺的好處;培訓母嬰健康院的護士和醫生,讓他們有適當的知識和技巧輔導母親以母乳餵哺;成立支援小組,讓母親們可以分享母乳餵哺的經驗等。至於配套方面,在一般公眾較常到訪的政府處所或設施中,有部分已按需要設有供育嬰及餵哺母乳之用的設施,有關數字載列於附件。此外,現時一些商場也設有育嬰及餵哺母乳的設施。我們會與其他政府部門及私營機構討論,研究進一步推廣母乳餵哺,以及探索增設授乳空間的需要及可行性。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