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主網頁
立法會十二題:工廠大廈天台僭建物作居住用途
*********************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二十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英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有業主違法將工廠大廈天台改建為套房出租,當局已向有關業主發出警告通知書及於土地註冊處針對有關單位註冊押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跟進上述天台住戶的搬遷情況;若有,最新的情況;當局向有關住戶提供甚麼協助;及

(二) 有否立即調查其他工廠大廈有否相同的違法改建情況;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是否與人手不足有關;若有,結果為何;當局有否根據法例要求有關的業主清拆違法改建的部分;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兩部分,現答覆如下:

(一) 就傳媒早前報道新蒲崗一間工廠大廈天台建有僭建物作居住用途的個案,經屋宇署調查發現,由於有關業主沒有遵行該署於較早前發出的警告通知書自行清拆僭建物,該署正考慮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清拆令,要求業主在指定限期內將僭建物清拆,否則會採取進一步的行動。

  按一貫的政策,若發現受影響的居民有緊急住屋需要,當局會安排他們暫時入住臨時收容中心。在住滿三個月後,若有關人士經房屋署核實為無家可歸,並符合「公屋輪候冊」申請的入息、資產及其他條件,可獲安排入住中轉房屋單位。

(二) 地政總署不時巡查各區工廠大廈,如發現天台僭建物,會立即將個案交給屋宇署跟進。在本年度(至九月止),地政總署就各區工廠大廈共巡查了1588次,並發現21宗涉及天台僭建物的個案。地政總署會優先處理構成即時危險的天台僭建個案,並會立即採取執行契約行動。次之為其他個案,該署會發出警告信給有關業主,要求停止繼續將有關地方用作違規用途。

  此外,消防處亦有就工業樓宇(包括工廠大廈及貨倉等)作出巡查。該處在本年度(至九月止)進行了2153次巡查。如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天台僭建物,消防處會將個案交給屋宇署跟進。

  屋宇署於今年(至九月止),已就涉及15座工廠大廈天台僭建物的個案展開調查,期間共發出34張清拆命令,當中5張命令的有關業主已自行清拆僭建物。期間屋宇署亦就2宗尚未履行命令的個案提出了檢控,而案中業主均被判罰款。



2006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3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