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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八題:禁區通行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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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英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回覆:

問題:

  本人接獲沙頭角居民的投訴,指警方不再向在本年四月二十日或以後新遷入沙頭角居住的人士,簽發進入中英街的禁區通行證。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警方在實施上述措施前有否諮詢鄉議局、有關的鄉事委員會和區議會,以及邊境禁區內的居民;若有,諮詢的詳情;若否,原因為何;

(二) 警方有何理據拒絕向新遷入沙頭角居住的人士簽發禁區通行證;及

(三) 有否檢討該措施會否造成把沙頭角居民分級和社區分化的後果?

答覆:

主席女士:

  所有進出邊境禁區的人士都須領有有效的禁區通行證。警方在這大前提下考慮是否簽發禁區通行證給個別人士。例如簽發給在打鼓嶺居住的居民的禁區通行證可能只限進出打鼓嶺地區。

  人們可經過中英街出入香港特區,但中英街跟其他陸路邊境管制站不同,沒有一整套的邊境管制站設施,因此警方更必須先確立有關人士出入中英街的實際需要,才簽發可進出中英街的禁區通行證。一般來說,因家族或歷史背景而需要與中英街社區保持傳統聯繫的人士;在中英街居住或工作的人士;或進入中英街探訪親友的人士等,都被視為有「需要」進入中英街。

  警方一向按照上述準則審核進入中英街的禁區通行證申請,並根據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考慮是否簽發有關的通行證,目的是防止有不法份子利用中英街進行非法活動。



2006年11月1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