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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政司司長唐英年今日(十一月十日)在出席兒童發展論壇後會見新聞界的談話內容(中文部分):
記者:你可否談談剛才提及的兒童發展基金的概念,及新一年的預算案是否有機會去做?
財政司司長:我在○六/○七年的預算案內,承諾會認真考慮成立一個兒童發展基金。扶貧委員會委任了蔡醫生作這方面的研究。今天這個論壇,我們希望(能)進一步深入探討及聽取更多意見,關於兒童發展基金應該用一個甚麼樣的形式來推行。這一點其實是一個很重要的決策。對這個兒童發展基金,很多人會聯想到一些短期收入方面的支援,但經過深入研究後,蔡醫認為現時純粹一個收入方面的支援,未必是避免及防止跨代貧窮的最好方法。所以我們參考了一些外國經驗,不只是一個收入上的支援,(而是在)如何建立他們的資產(asset-building)。建立資產並不單是金錢上的資產,除了在金錢上可以幫助他們建立資產外,更要能豐富他們成長的過程,這樣就可以防止跨代貧窮。蔡醫稍後會作出簡報,他們做了一個很詳盡的研究,(研究結果顯示)在最低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即是五分之一的家庭(中),有百分之八十七的兒童,在長大成人就業後,不再逗留在最低收入的五分之一(家庭)當中。換言之,社會的流動性(social mobility)是不錯的。但我的意見是,雖然百分之八十七己是不錯,但仍然有百分之十三是我們不可以掉以輕心的。對一些低收入家庭的兒童,如何令到他們更能具備條件迎合知識型經濟的挑戰是非常重要的。
記者:會否以金錢的援助作為一個起始點,令到資產值可以增加?政府會不會投入資源?
財政司司長:我相信如果要成功地做到一個兒童發展基金,防止跨代貧窮,是需要幾方面一起合作的。政府當然要有一個起動的作用,在這方面,我覺得是應該有一定的資源方面的投入。另外,我亦覺得不應該單靠政府,如果我們能夠令到商界參與的話,對於整個社會如何能夠共同努力防止跨代貧窮,對我們社會將來的發展是一個很重要的投資。
記者:政府會投放多少金錢?
財政司司長:我們暫時並未作這一方面的考慮。我覺得社會上一定要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說如果成立這樣一個基金,我們怎樣能夠最適當地運用政府的資源,因為政府的資源是社會的資源,對於社會資源怎樣運作,社會上需要有一個共識和一個共同目標,應怎樣完善地運用。
記者:新一年預算案是否來得及考慮這件事?
財政司司長:在○六/○七年預算案辯論的總結發言時,我說過會認真考慮(這建議),我希望可以盡快做到。
(請同時參閱談話內容英文部分。)
完
2006年11月10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5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