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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界界別分組的有效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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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教界界別分組選舉主任已經就該界別分組六個指定團體提名的所有獲提名人的有效性,作出決定。

  就天主教香港教區而言,由於該團體提名的獲提名人數目超逾該團體的獲配席位數目(獲配席位數目為七個),而該團體並沒有示明獲優先挑選的獲提名人,選舉主任已經根據法例,在十一月八日以抽籤方式決定由該團體的哪些獲提名人填補獲配席位數目。抽籤是在提名團體的一名代表以及三位可以出席抽籤的獲提名人在場下進行。

  至於孔教學院及香港佛教聯合會,獲該兩個團體優先挑選的獲提名人中,各有一位無效。這些無效的獲提名人位置,各由有關團體提名的其他獲提名人,根據該等團體在提名表格上所示的優先次序所取代。

  有關在選舉委員會中代表宗教界界別分組的獲提名人,請參閱附表。

  選舉主任將於下週四(十一月十六日)在憲報刊登公告,宣布上述獲提名人為選舉委員會委員。



2006年1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23時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