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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九題:支援有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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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一月八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及教育統籌局局長李國章教授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在主流學校就讀的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童及弱能兒童的家長向本人求助,指現時政府及學校沒有向他們及其子女提供適切支援,更限制他們或照顧者在學校照顧他們的子女。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全港現時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童及弱能兒童的人數,當中分別就讀主流學校及特殊學校的人數及年齡分布;

(二)過去三年,每年當局接獲有關上述兒童在主流學校受欺凌及歧視的投訴數目;有否要求學校向政府通報該等個案,以及有否向學校提供處理該等個案的指引;若有,指引詳情;及

(三)現時當局為在主流學校就讀的上述兒童提供的經濟支援;會否考慮要求學校容許上述兒童的家長及照顧者在學校照顧有關兒童,以幫助他們克服在學習上的困難及減少他們受同輩欺凌和歧視的情況;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女士:

(一)唐氏綜合症是引至智障的其中一個原因,一直以來,我們將唐氏綜合症的兒童列入智障類別,並沒有分開獨立統計。根據本學年九月份資料,在公營學校就讀的殘疾(即有智障、聽障、視障及肢體傷殘)學童人數見載如附件。

(二)教統局每年均會透過一項調查,向主流學校收集曾經由學校人員處理的訓育及輔導(包括欺凌)個案資料。過往的調查沒有要求學校填報學童是否屬特殊教育類別;但自2005/06學年開始,教統局已要求學校在填報欺凌個案時,顯示受害學生是否被評估為有特殊學習需要。該調查的資料尚在蒐集和處理中。

  教統局亦曾在2005年12月,向曾在2004/05學年填報欺凌(身體/行為暴力)個案的中、小學進行一項特別的問卷調查,以了解該類個案的性質,包括有關學生是否有特殊學習需要學生。調查顯示,有4所主流學校填報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童被欺凌的個案,涉及的學童共5名(中學4名,小學1名)。調查並未有就學童的特殊教育類別作出分類。

  至於涉及特殊教育需要學童在主流學校受歧視的投訴,過去3年,教統局只接獲1宗。經調查後,有關投訴基本上涉及家長與校方對處理學童的安排各持不同意見。

  教統局一直就校園欺凌問題採取「零容忍」的政策,並每年透過通告,籲請學校須正視及採取積極措施確保學生在校的安全。教統局亦已就此向學校提供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指引,於2004年編製了「和諧校園齊創建」資源套和為家長編印「協助子女與同學和諧共處」單張,以加強教師對校園欺凌問題的了解和作出適當的預防和處理,並讓家長認識子女與同學和諧共處的重要性。資源套和單張已派發至全港中小學,並上載於教統局網頁。

  此外,為了加強學校前線人員面對及處理有關問題,本局為教師和訓輔人員舉辦了訓輔專業課程、工作坊、研討會、區域聯網等活動,主題包括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事件的策略、如何處理學生的情緒和行為問題及如何與家長和警方合作處理校園暴力事件等。

  至於殘疾歧視方面,本局在2003年12月透過教統局通告第33/2003號,提醒各學校應遵守平等機會的原則及防止歧視的法例。本局已將學校在行政方面執行平等機會原則的一些常見事例和參考資料上載本局網頁,以供參考。此外,平等機會委員會已根據《殘疾歧視條例》制定《教育實務守則》。學校亦可瀏覽平等機會委員會的網頁,以加深對平等機會的常見問題及重要案例的了解。

(三)根據現行安排,若學童在經濟上需要支援,可向學生資助辦事處申請學費減免/書簿津貼/學生車船津貼。教統局致力推動融合教育,為有不同學習需要的學童提供機會,幫助他們發展潛能。錄取有特殊教育需要學生的主流學校可獲額外資源,增聘教師及支援人員,給予適切的學習支援。教統局更提供專業人員(包括教育心理學家、言語治療師等)到校作評估、專業諮詢及支援;同時透過教師培訓、校本教師發展、特殊學校支援網絡、開發教學資源及經驗分享等模式,幫助學校採用全校參與模式,照顧這些學生的學習需要。

  原則上,家長的適當配合及支持,有助學童融入學校生活及提升學習效能。我們認為家長到校作貼身照顧其有特殊需要的子女並不一定是有效的教育方法,但我們鼓勵家長與學校溝通,按個別學生的情況,尋求合適處理問題的方法。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