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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六題:規管意圖助長恐怖襲擊及其他相關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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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五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劉江華議員的提問和保安局局長李少光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規管在互聯網上發放鼓吹恐怖襲擊或危害公眾安全的言論,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現時有那些法例規管上述行為;

(二) 當局會否考慮修訂法例以加強打擊上述行為;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現時那些國家訂有法例禁止上述行為;當局是否知悉過去三年有多少人在這些國家因違反有關法例而被定罪,以及這些案件的性質?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一般而言,規管如恐怖襲擊的作為及其他非法行為的條例亦涵蓋意圖助長該等襲擊及行為的作為。發放訊息是否會構成意圖助長該等襲擊及行為的作為當然取決於有關個案的事實。

(二) 有鑑於(一),我們並不認為有需要訂立這方面的新法例。

(三) 我們並沒有就其他國家在這方面的法例及該等法例的執行經驗進行深入的研究。



2006年10月25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