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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二題:在三個道路路段展開的節能試驗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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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環境運輸及工務局局長廖秀冬博士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何鍾泰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據報,路政署在本年年初展開一項節能試驗計劃,調低3個道路路段上約3,000盞街燈在晚間的亮度10%至25%。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關路段在展開試驗計劃以來的交通意外率與過往的如何比較;

(二)若有關路段的交通意外率有所上升,當局會否立刻終止該試驗計劃,以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及

(三)鑑於該試驗計劃只針對L3照明級別的道路,當局有否計劃把試驗計劃擴展至其他照明級別的道路;若有,會涉及哪些道路(路段)?

答覆:

主席女士:

  路政署於二○○五年十二月至二○○六年五月期間,使用了中央調光系統的路燈進行一項「調光節能」試驗計劃,在二○○六年一月則開始進行另一項安裝路燈電子鎮流器的「調光節能」試驗計劃。

  一般而言,路政署在設計路燈時會配合道路的規劃級別,將道路分為四級照明(L1, L2, L3, L4),其中快速公路為L1級,主幹道為L2級,區域幹線為L3級,地區街道為L4級。「調光節能」兩個試驗計劃涉及約3100盞街燈,大部份屬於L3級別。

  在「調光節能」試驗計劃中,路政署分別在九龍區及新界東區選出了101個路段作為試點,共有約1600盞街燈進行了中央調光系統測試;又在大嶼山及新界西區選擇了14 個路段約1500盞街燈,進行電子鎮流器試驗。

  兩個試驗計劃中的街燈,均由開燈至午夜12時調低光度10%,由午夜12時至凌晨5時調低光度25%,由凌晨5時至關燈,光度則調低10%。

  對於何鍾泰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一)根據運輸署的資料,「調光節能」兩項試驗計劃進行期間,有關的115個路段中,只有20個路段的交通意外數目比上一年度同期晚間有所上升,其餘則維持不變或有所下降。

(二)為掌握道路使用者對試驗計劃的適應情況和反應,路政署於計劃進行期間曾進行實地調查,向有關道路的公眾使用者搜集意見,結果顯示兩項「調光節能」試驗計劃並沒有對道路使用者構成明顯的影響。

  造成交通意外的成因很多,到目前為止,並沒有證據顯示試驗計劃的有關路段的交通意外與照明水平有關,事實上,即使是意外數目上升的路段,其照明水平均合乎設計標準。

  路政署會繼續與警務處及運輸署緊密聯絡,如有跡象顯示個別路段的照明程度有問題,會即時採取改善措施。

(三)在這兩項的試驗計劃中,除大部分的路段屬於L3級別外,也包括若干L2及L4的路段,路政署會繼續監察有關路段的交通意外數目,並進行其他分析,以訂定「調光節能」試驗計劃的未來動向(包括應否將計劃擴展至其他照明級別的路段),確保計劃在達到理想的節能效果之餘,不會對道路使用者構成影響。



2006年10月1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