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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居民因涉及假身份證案件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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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發言人今日(十月十二日)稱:「一名香港居民企圖以偽造香港身份證經e-道出境,被入境處人員成功截獲,並作出檢控。」

  四十八歲的男被告黃譚寶,承認兩項管有偽造身份證及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的控罪,今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十五個月。

  於本年十月七日,被告經羅湖管制站出境時,企圖使用一張載有「王小鳳」名字的偽造香港身份證辦理出境手續,但事敗,入境處人員於是將他拘捕。入境處人員其後在被告的行李中,搜出一張載有其名字的偽造香港身份證,但身份證上顯示的出生日期卻與事實不符;此外,兩張分別載有「王小鳳」及被告姓名的回鄉咭亦同被搜出。

  被告承認他以人民幣一千六百元購買該四張證件。化驗結果證實該批證件皆為偽造。

  發言人稱:「有關案件被成功揭發,足以證明智能身份證及e-道的保安嚴密。任何的偽造證件均不能經e-道辦理過關手續。」

  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士管有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及監禁十年。

  此外,任何人士管有虛假文書亦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入獄三年。



2006年10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