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內幕交易審裁處呈交關於�擎~控股有限公司的研訊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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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幕交易審裁處(審裁處)已就其對�擎~控股有限公司上市證券進行的研訊,向財政司司長呈交報告書。
根據報告書,由高等法院暫委法官辛達誠擔任主席的審裁處,一致裁定劉鑾鴻先生曾進行內幕交易。
審裁處訂於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六日(星期一)上午九時聆聽有關方面的陳述,以裁定所獲取利潤的數額,及隨後作出相應命令和訂定適當罰則。
�擎~控股有限公司研訊案有一名涉案人士和十七名證人,實際聆訊日數共二十七天。
附件載有審裁處的研訊報告書撮要(只備有英文本),以供參考。
完
2006年9月29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3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