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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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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二十五日)宣布委任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及成員。

  行政長官已委任陳茂波先生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新主席,以及Corinne Marie D'Almada Remedios女士、狄志遠先生及王賜豪醫生為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新成員。

  行政長官同時再度委任了布思義先生、莊紹樑博士、何君堯先生、馬華潤先生及吳水麗先生為法律援助服務局成員。

  所有任期由二○○六年九月一日開始,為期兩年。

  根據《法律援助服務局條例》(第489章)第5(1)條,法律援助服務局的成員應包括一名與大律師行業或律師行業沒有直接關係的主席、四名與大律師行業或律師行業無任何關係的成員、兩名律師及兩名大律師,他們全部由行政長官委任,而法律援助署署長則是法援局的當然成員。

  以下是新任主席及各新任成員的簡歷:

  陳茂波先生為香港會計師公會會長。他參與多個諮詢組織的工作,包括策略發展委員會及交通諮詢委員會。

  Corinne Marie D'Almada Remedios女士為大律師。她是大律師紀律審裁團的成員。

  狄志遠先生為香港耆康老人福利會總監。他是扶貧委員會及策略發展委員會的成員。

  王賜豪醫生為同珍集團主席。他是社會福利諮詢委員會及攜手扶弱基金諮詢委員會成員。

  法援局負責監督由法律援助署提供的法律援助服務的管理,並就法律援助政策向政府提供意見。



2006年8月25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