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工處認可負荷物移動機器的訓練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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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處長將於九月一日起,可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認可另外五類負荷物移動機器操作員的訓練課程。該處提醒有興趣舉辦這些訓練課程的機構,盡快遞交申請書。
勞工處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日)表示,該五類機器是在建築地盤使用的壓實機、傾卸車、平土機、機車和鏟運機。發言人說:「該規例訂明對負荷物移動機器操作員的訓練及證書要求。規定機器的負責人須確保操作該類機器的員工曾接受認可訓練和持有有效證書,而操作員亦有責任參加為其提供的訓練課程。」
他說:「首先,勞工處處長獲賦權認可為上述五類機器的操作員開辦的訓練課程,以便從業員可接受訓練。待有足夠數目的操作員接受訓練並獲頒發證書後,我們才會考慮實施有關規例對操作員的證書要求,屆時只有持有有效證書的人士才可操作這些機器。」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負荷物移動機械)規例》,現時已有六類負荷物移動機器必須由持有有效證書的人士操作,這些機器分別為叉式起重車、推土機、搬土機、挖掘機、卡車及貨車。
如有查詢,請致電勞工處職業安全及健康查詢熱線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
完
2006年8月20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