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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提防由藥材摻雜而引致的烏頭鹼不良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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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壎芵p今日(六月十四日)向全港中醫師及中藥商發信,就四宗可能由藥材摻雜而引致的烏頭鹼不良反應個案,提醒業界提高警覺。

  壎芵p發言人提醒中醫師及中藥商在採購、分銷、貯存及配發過程中,小心提防藥材摻雜。

  他說:「他們亦應注意遵守在中藥材零售商和批發商執業指引中列明的有關規定和程序。」

  發言人表示烏頭鹼中毒徵狀主要包括口部以及四肢麻痺、噁心和嘔吐、四肢無力、呼吸困難及心律紊亂。

  他補充說:「巿民如服藥後有不良反應,應盡快求醫。」

  由二零零四年四月至今,壎芵p共收到四宗烏頭鹼不良反應個案的呈報,當中涉及共四名病人在服食處方中藥後,出現烏頭鹼中毒。署方調查後發現該些處方並不包括含烏頭鹼成份的藥材。

  他說:「所有病人均在接受治療後康復出院。壎芵p檢驗了剩餘的未煎藥材以及從有關藥材零售商取得之樣本,當中未有發現摻有含烏頭鹼成份藥材,因此未能確定藥材摻雜的原因及源頭。」

  烏頭鹼為一種植物成分,含烏頭鹼成份的藥材主要包括川烏、草烏、附子、白附子(關白附)的生品及炮製品,以及雪上一枝蒿。

  他表示應按照處方使用含烏頭鹼成份的藥材,內服須作足夠的煎煮,以預防不良反應。

  壎芵p發予中醫師及中藥商的信件內容,已上載中醫藥管理委員會網頁(http://www.cmchk.org.hk/)。

  壎芵p設立了中藥不良反應事故通報機制,並鼓勵醫生及中醫師呈報所有懷疑個案。呈報表格可以從網上下載(http://www.chp.gov.hk/files/pdf/hpf-form3-tc-2004052100.pdf)。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