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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二題:房屋委員會租金援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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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的口頭回覆:

問題:

  房屋委員會在本年三月進一步放寬申請租金援助(下稱「租援」)的資格。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現時有多少宗租援申請在審批中;有多少公屋租戶正接受租援,請按他們所獲租金減幅列出分項數字;

(二)估計現時全港有多少公屋租戶合資格申請租援,以及當中正接受租援的百分比;及

(三)自實施租援計劃以來,共有多少個接受租援的租戶被要求遷往租金較低的舊大廈類別的單位。


答覆:

主席:

  經濟有困難的公屋住戶可透過兩個途徑獲得租金的紓緩。首先,政府的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下稱「綜援」)為沒有收入或需要長期支援的家庭而設,當中的租金津貼在大部分個案均足以悉數支付公屋租金。

  至於處於短暫經濟困境而難以負擔正常租金的公屋住戶,則可申請房屋委員會的「租金援助計劃」。這個計劃為公屋住戶提供綜援以外的額外安全網。如果住戶的租金佔入息百分之二十以上,或他們的入息為輪候冊限額的百分之六十以下,住戶便可申請租金寬減,減幅一半或四分之一,視乎實際家庭收入而定,而長者家庭則一律獲寬減一半租金。

  截至二零零六年五月為止,估計約有十三萬公屋住戶領取綜援,另有一萬三千多個住戶正在領取租金援助,合共佔公屋住戶總數百分之二十二左右。

  我就問題三個部分的答覆如下:

(一)截至二零零六年六月五日,共有一萬三千零七十八個公屋租戶正接受租金援助,當中一萬二千七百一十七戶獲寬減一半租金,其餘三百六十一戶則獲減四分之一租金。此外,房屋署現正處理五百七十九個租金援助的申請。

(二)房屋署並沒有公屋住戶的入息記錄,因此不能準確計算符合資格申請租金援助的住戶數目。房屋委員會去年在考慮放寬「租金援助計劃」時,為評估建議會帶來的財務負擔,參照了政府統計處綜合住戶統計調查中有關公屋居民的數據,粗略估計放寬申請資格後,會約有十四萬八千個住戶符合新資格準則。

(三)「租金援助計劃」的目的是協助有短暫經濟困難的租戶解決燃眉之急。連續受助三年的非長者住戶如果仍需要接受援助,房屋署會與他們商量,看看可否安排他們調遷往更能切合其負擔能力的單位,或建議他們申領綜援,以得到較長期的資助。

  自「租金援助計劃」在一九九二年起推行以來,有五個家庭在受助三年後遷往租金較低的同區單位,當中四個調遷到同h而編配面積切合他們家庭成員人數的單位,目前,其中兩個租戶仍繼續接受租金援助。至於其餘一個個案,則調往同區另一個屋h的合適單位,在調遷後已可繳交正常租金。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