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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二零零五年美國《預防並調和稅收增長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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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馬時亨的書面答覆:

問題:

  美國總統上月十七日簽署《預防並調和稅收增長法例》(Tax Increase Prevention and Reconciliation Act)。根據該法案,可扣稅的房屋開支上限被大幅調低,大大加重了在港美國公民的稅務負擔。部分僱用美國公民來港工作的公司及在港居住的個別美國公民對此表示關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研究該法例如何影響香港作為美國公司的區內基地及美國公民的工作地方的吸引力;若有,研究的結果;若否,原因為何;

(二) 有否把這些公司和個別人士所表達的關注轉介美國政府;及

(三) 有否打算向美國政府作出申述,要求美國政府考慮把香港視為該法例條文所訂房屋開支偏高的海外司法管轄區,從而令有關的美國公民獲調高可扣稅的房屋開支?

答覆:

主席女士:

(一) 我們並沒有就二零零五年美國《預防並調和稅收增長法例》對香港作為美國公司的區內基地及美國公民工作地方的吸引力可能產生的影響,進行任何正式研究。據悉,該法例旨在更改有關扣減外地房屋開支的計算公式,適用於所有在美國以外地方居住的美國人,而非特別針對在香港居住的美國人。根據我們的初步觀察,香港作為美國公司所開設和投資的區內基地及美國公民工作地方的吸引力,不會因為該法例而遭削弱。香港的競爭力繫於法治、有效率的政府、資訊的自由流通、先進的基礎設施,以及公平競爭的環境,這些都是香港能躋身全球最佳營商和投資城市前列的基石。香港的吸引力不會因為該法例的制訂而改變。

(二) 據悉,有些在香港的美國商界人士已參加訪問華盛頓的亞太區美國商會代表團。該代表團會與美國國會議員及美國政府官員會面,討論該法例對在海外居住的美國人的影響。因此,我們認為,香港政府在現階段無須與美國政府商討該法例對在香港工作的美國人的影響。

(三) 我們雖然沒有就該法例向美國政府提出任何意見,但會密切注視該法例在美國的發展情況。



2006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2分